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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邦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次数:763

20218月至20238月,受珠海横琴乐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委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完成广州市番禺区邦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效果评估工作。地块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结论如下:

1)修复单元清挖效果范围与效果评估结论

修复工程根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划定范围的坐标拐点,对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土壤按各层污染深度进行分批清挖。每个修复单元清挖拐点坐标与高程基本依据了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的拐点与高程,清挖测量情况基本大于或等于方案的修复范围。清挖范围测量评估为合格,表明了地块相关污染土壤已按预定要求清理出地块的污染区域。

清挖的污染土壤经过筛分预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壤全部转运至水泥厂进行协同处置,有机污染土壤采用热脱附和原位化学氧化处理,筛分出来的建渣和污染区域基础建渣均冲洗达标后现场堆存。污染土的整个转运过程采用联单管理,地块污染土壤已全部得到治理修复。清挖范围与修复工程量测量评估为合格,修复工程完成了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的清挖与治理修复。

项目修复单元内污染土壤经分区分层清挖与效果评估监测,最终的监测结果显示修复单元遗留土壤的目标污染物砷、铅、六价铬、甲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2-己酮、苯乙烯、异丙苯、正丙苯、苯酚、四氢呋喃、石油烃(C10-C40)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表明了地块相关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已经全部完成清挖。

2)热脱附修复(含异味修复)土壤效果评估结论

项目需热脱附修复的有机污染土壤31833m3,经2022 10 27 日至2023210日效果评估监测,热脱附修复的甲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2-己酮、苯乙烯、异丙苯、正丙苯、苯酚、四氢呋喃、石油烃(C10-C40)污染土壤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表明该部分土壤已全部完成修复。

热脱附修复过程中对土壤中异味同步开展了治理,经2022 10 27 日至2023210日效果评估监测,土壤中甲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正丙苯、苯酚、四氢呋喃检测结果均满足异味控制值要求,且修复后土壤臭气强度均小于2级,表明土壤异味治理效果达标。

3)常温解吸修复土壤效果评估结论

项目重金属污染土壤中有195m3土壤需进行常温解吸修复后运送至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经效果评估监测,常温解吸需修复的苯乙烯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表明该部分土壤苯乙烯已全部完成修复。

4)水泥窑协同处置评估结论

本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土壤1514m3,根据文件审核情况,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光华水泥厂完成项目地块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处置台账完整。处置完成后,根据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光华水泥厂出具的水泥检测报告,添加本项目污染土的水泥重金属含量均符合水泥标准。表明项目地块污染土壤经水泥窑协同处置分解为水泥熟料,产出水泥熟料品质合格,实现资源化利用。

5)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土壤效果评估结论

需原位化学氧化修复的苯污染土壤1758.5m3,经2022 10 27 日和202347~8日效果评估监测,原位化学氧化修复的苯污染土壤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且根据监理对该区域地下水长期监测结果,原位化学氧化修复过程未对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表明该部分土壤已全部完成修复。

6)疑似污染土壤效果评估结论

在修复过程中共计清挖有机物疑似污染土方量为1448m3,重金属疑似污染土方量为197m3,经20221128日至202339日效果评估监测,疑似污染土壤中砷、铅、甲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2-己酮、苯乙烯、异丙苯、正丙苯、苯酚、四氢呋喃、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修复目标值和GB36600一类用地要求,表明修复过程中修复单元清挖达标。

7)二次污染防治土壤效果评估结论

在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治区域主要有废水处理区、热脱附设备区、预处理大棚、出料棚、修复后土暂存区/疑似污染区2、重金属污染土暂存区、运输道路、疑似污染区1、危废仓库/药剂仓库、库房等。经2022 10 27 日至2023210日效果评估监测,二次污染防治区域土壤中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正丙苯、2-己酮、苯酚、四氢呋喃、苯、石油烃(C10-C40)、砷、铅、六价铬检测结果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表明修复施工过程中土壤未受到二次污染。

8)筛上物无冲洗情况评估

地块共计冲洗筛上物921m3,冲洗后的筛上物干净无土壤。

综上,本次修复效果评估通过文件审核、现场勘察、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等,对地块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效果,以及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效果等进行评估,该地块修复工作符合地块风险评估、修复方案及环境管理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地块污染土壤经修复后,地块相关效果评估对象的检测结果均满足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地块土壤各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清挖及修复效果良好、监测达标,疑似污染土壤监测达标。修复工程相关设施等二次污染防治土壤监测达标,治理修复区域未受到二次污染。

本地块修复工程完成了预定的修复任务,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土壤经过治理修复后,土壤健康风险已消除;修复过程对土壤异味同步开展了治理,经治理后土壤异味风险也已消除。修复后地块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及异味控制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本地块已经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的要求,修复效果满足项目地块未来规划要求,地块可按照规划安全利用,并建议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