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安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安环保[2023]7号,附件2)“为防止污染地块未经治理开发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你单位或土地使用权人应委托第三方环保专业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安溪县官桥医院为了解地块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污染情况,减少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安溪县官桥医院于2023年3月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问调查。
1.1项目情况
安溪县官桥医院发热门诊项目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侨兴路官桥医院(中心坐标:118.087779°E,25.024161°N),用地面积2454.82m2。调查地块地块规划用途为第一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院用地(A51)。
1.2污染识别
历史影像资料表明调查地块调查地块2010年以前为空地,2010年地块西南侧建有医院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地埋式,埋深3m),2020年因新冠疫情在地块东北侧搭盖铁皮房用于核酸检测点。
1.3主要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分析结果,调查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存在。地块内采样土壤现场快筛结果:砷、镉、铜、铅、镍、钴、钒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铬、锌和锰检测值参照执行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镉、铬、铜、铅、汞、镍、锌、钴、锰、钒、钛、铁和VOC总量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检测结果数据相当,无明显差异。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经调查可知地块内存在地下废水处理设施为埋深3m,本次快筛仅对表层0-20cm土壤进行采集快筛,且其地下废水处理设施于2010年已建,已投用十几年,未有相关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记录可证实该地块无污染,考虑其地块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建议进入下一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