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以下获证组织因工厂地址变更,提出暂停认证资格的申请,根据《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8:2011)》的规定,“(7) 获证组织与认证机构双方同意暂停认证资格”,经我司审议决定,从即日起暂停以下认证证书,暂停期为六个月,并呈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备案。
获证组织:“江苏吉得利食品有限公司”,证书编号:150HACCP1900004。证书状态:暂停
暂停期间获证组织不得在任何场合继续使用我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和合格通知书(含原件及附件、副本、复印件) ,任何场所(广告、包装和信笺等) 不得继续使用北京华测食农认证标志、相关认可方标志,否则,我司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特此通知。
北京华测食农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2019 年 06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