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同位素标准物质是用于校准同位素比值分析仪器、验证检测方法和提供参考基准的高精度材料,其同位素比值经过精确测量和认证,具有高度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它们在确保同位素分析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是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提供氘代化合物、13C化合物等稳定同位素标准物质。
货号 | 产品中文名 |
SY16282AC-1000A | 丙酮中磷酸三丁酯-D27溶液 |
SY12230ME-100A | 甲醇中氯霉素D5溶液 |
SY16390ME-100A | 甲醇中己烯雌酚-D8溶液 |
SY16640WA-100A | 水中甜蜜素-D4溶液 |
SY15952ME-100A | 甲醇中金刚烷胺 D15溶液 |
SY16391ME-100A | 甲醇中盐酸氯丙嗪-D6溶液 |
SY16384ME-100A | 甲醇中甲砜霉素-D3溶液 |
SY16381ME-100A | 甲醇中恩诺沙星-D5溶液 |
SY13882ME-1000A | 甲醇中磺胺多辛D3溶液 |
SY10965HE-1000A | 正己烷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4(DEHP-D4)溶液 |
SY13458ME-100A | 甲醇中磺胺二甲氧嘧啶D6溶液 |
SY11427DI-5000A | 二氯甲烷中菲 D10溶液 |
SY16387ME-100A | 甲醇中沙丁胺醇-D3溶液 |
SY11433AC-1000A | 丙酮中毒死蜱D10溶液 |
SY13458ME-1000A | 甲醇中磺胺二甲氧嘧啶D6溶液 |
SY13430ME-100A | 甲醇中孔雀石绿-D5苦味酸盐溶液 |
SY13882ME-100A | 甲醇中磺胺多辛D3溶液 |
SY12127ME-2000A | 甲醇中硝基苯 D5溶液 |
SY12878MB-2000A | 甲基叔丁基醚中苯胺D5溶液 |
SY12984DI-2000A | 二氯甲烷中苝 D12溶液 |
SY12762AL-100A | 乙腈中诺氟沙星D5溶液 |
SY16562ME-100A | 甲醇中氟苯尼考-D3(甲基-D3)溶液 |
SY12230ME-1000A | 甲醇中氯霉素D5溶液 |
SY14208ME-100A | 甲醇中莠去津 D5溶液 |
SY11427MB-1000A | 甲基叔丁基醚中菲 D10溶液 |
SY16382ME-100A | 甲醇中莱克多巴胺-D6溶液 |
SY11466ME-1000A | 甲醇中萘 D8溶液 |
SY15003ME-100A | 甲醇中4,4′-二氨基联苯-D8溶液 |
SY11605ME-50A | 甲醇中AOZ D4溶液 |
SY13093ME-1000A | 甲醇中1,4-二氯苯D4溶液 |
SY14040ME-100A | 甲醇中克仑特罗-D9溶液 |
SY10965HE-100A | 正己烷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4(DEHP-D4)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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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客户的产品定制要求,为客户灵活定制专业的标准物质产品,更多产品需求欢迎致电详询。
生产资质 :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ISO 17034:201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注册号:CNAS RM0031),并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研发实力 :希派科技作为原LGC中国区研发中心,接轨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现有完善的⽣产⼯艺流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种类多样的实验设备、1500m2研发和生产基地,为标准物质的研发生产提供强有⼒的技术⽀撑。
企业背景 :希派科技作为CTI华测集团全资子公司,拥有一支素质高、 专业精的研发生产团队,有多项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产品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国家标准物质,通过⾃主研发、品牌代理等⽅式为⽣物医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多个重要领域提供全⽅位的标准物质解决方案。
名称 |
特点 |
---|---|
标准物质 |
用于定性或定量分析,提供证书,具有溯源性,提供不确定度 |
对照品 |
用于药品的鉴别、效价、含量测定,仅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仅在药典检测范围内拥有较高的计量溯源性和权威性。 |
化学试剂 |
仅作科研用途,不可用于定性或定量分析,不可作为计量溯源。 |
用户在选择、购买标准物质时,应考虑以下要素:
1.特性量的种类及定值方法:某些标准物质可能只适用某一特定方法或专属领域的应用,某些标准物质的值有特殊规定,如含结晶水的值,应对证书中该类说明加以注意,防止误选误用。
2.特性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应具有与测量过程相适应的水平,如浓度。
3.可接受的不确定度水平:标准物质特性量的相关不确定度水平应与日常测量中的精密度和正确度限度要求匹配。
4.基体: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应与用于检测过程的对象(待测物)具有尽量相近的基体,如低合金钢中的碳或不锈钢中的碳。
5.形式:可能是试片或加工样或粉末,也有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制备。最好使用与待测样品形态相同(如固体或气体)的有证标准物质。
6.最小样品取样量:若有证标准物质证书上规定了能代表总体的最小取样量,使用者必须遵循。
7.量:有证标准物质的量对于整个实验项目应当充足,必要时还需要有所预留。避免在一个特定的测量过程中还需开启其他单元,除非有证标准物质是供单次使用。
8.稳定性:只要可能,有证标准物质应在整个试验阶段中具有稳定的特性。具体有如下三种情况:
1).特性稳定,无需采取预防措施;
2).经认定的特性值可能受储存条件的影响,比如,在开瓶前后均需按照证书中的条件进行储存;
3).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已确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已知速率发生变化的)特性。使用者应遵循在证书或其他相关文件中的使用说明。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仅在这些条件下是有效的。
对于购买到的标准物质,在收到后应首先对照证书确认标准物质的运输条件符合要求,然后核对品种、数量等是否与购买要求一致;包装、外观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清晰、完整;有无证书;是否在证书声明的有效期内等,核对完毕后,立即按照证书中规定的保存条件进行保存。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研制或发售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