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苏州 项目负责人:鄢慧慧 完成日期:2022年02月
CTI公司:苏州 项目负责人:陈倩 完成日期:2022年05月
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在初 步设计阶段未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试运行阶段未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也未组织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于 2016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017~2020均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本项目自上次现状评价以来,产品、产能、生产工艺未发生明显变化,建筑物位置未发生变化。
受苏州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承担该项目的预评价工作,并编写此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受建设单位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扩容100MW(如东H3-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