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解地块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污染情况,减少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决定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此,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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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18 号文件的相关会议精神,“同意 将莆田市客运枢纽中心及邻近的文献路公交东站可利用 80 亩土地收储出让”,由原 来的商住混合用地及交通枢纽用地一并更改为 GB 50317 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性质 〔(公用绿地(G1)和二类居住用地(R2)〕。 本次调查范围...
曹妃甸新城 E-2 及 E-3 地块,面积分别为 43558.50m2 及 43558.03m2,共计 87116.53m2,根据新城发展规划及《曹妃甸新城 E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论证报告》,该用地原用途为集农用地,下 一步拟用途为居住建设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ld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