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厦门海沧土地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海沧区H2019P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海沧区H2019P02地块位于海沧新阳西片区孚安北路与东孚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四至范围为北侧隔孚安北路为水晶尚庭楼盘,南侧隔孚安路为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思齐校区),西侧为东孚南路,东侧隔后祥西路与融创云潮府相望,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7.968984°、北纬24.534749°,XM92坐标系调查面积为41149.854m2,CGCS2000坐标系调查面积为41157.5659m2。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板材厂、养猪场、纸箱厂、生活垃圾中转站等。该地块利用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二、实施情况
在地块内布设19个土壤取样点位,地块外1个对照点,共监测土壤样品44个(不含5个现场平行样)。地块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1个对照点,共获取5个地下水样品(不含1个现场平行样),土壤监测项目为pH值、铜、镍、铅、镉、六价铬、汞、砷、锌、铬、钴、锰、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类及石油烃(C10-C40)等,共计59项监测参数。地下水监测因子为GB/T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多环芳烃类、石油烃C10-C40、铬等,共计55项监测参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最终结果显示,地块内锌、锰、氟化物符合参照的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铬符合参照的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土壤所检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石油烃C10-C40符合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附件5要求,肉眼可见物、浑浊度、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其余所检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中肉眼可见物、浑浊度、氨氮超标,判断主要受到生活源的污染影响所致。以上超标项目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中“附录H部分有毒有害指标的饮用水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低。同时,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故不影响地块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三、调查结果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调查分析,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规划建设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