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射频治疗仪类产品有关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84号)
为平稳有序推进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结合产品研发实际,统筹考虑公众用械安全和产业有序发展需要,国家药监局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30号)附件中09-07-02射频治疗(非消融)设备中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原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原注册证在2026年4月1日前到期的,注册人可向原审批部门提出原注册证延期申请,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6年3月31日。
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注册人、生产企业应当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上市产品安全有效。
2、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134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4年6月)(2024年第94号)
2024年6月,国家药监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34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9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4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11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3、冷冻消融仪获批上市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上海安钛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冷冻消融仪”创新产品注册申请。该产品由主机、气体延长管和球囊导管尾线组成,与特定球囊型冷冻消融导管联合使用,用于成人患者药物难治性、复发性、症状性的阵发性房颤治疗。
相较于在我国已上市的国内、外同类产品,该产品使用的“冷量可调”和“复温提醒”技术具有首创性。“冷量可调”技术可实时监测冷冻温度,在保证冷冻消融治疗效果的基础上减少对临近组织的损伤。“复温提醒”技术可以降低提前回缩球囊产生的患者心肌损伤、球囊入鞘困难等临床和操作风险。
4、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和心脏脉冲电场消融系统获批上市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法拉普尔赛股份有限公司(FARAPULSE,Inc.)“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和“心脏脉冲电场消融系统”两个创新产品注册申请。
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由心脏脉冲电场消融导管和导管连接电缆组成,心脏脉冲电场消融系统由脉冲电场消融仪、记录模块及附件电缆组成。上述两个产品配合使用,用于患者药物难治性、复发性、症状性的阵发性房颤治疗。
该产品利用脉冲电场的非热效应原理进行房颤治疗,可实现对心肌组织的选择性破坏“,避免温度传递导致的周围组织损伤风险。
5、髂静脉支架系统获批上市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查,批准了杭州唯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髂静脉支架系统”创新产品注册。
该产品由支架和输送器组成,支架预装在输送器内,支架为自膨式镍钛合金支架,显影点材料为钽,输送器由鞘芯、鞘管接头、止血阀、手柄和尾柄组成。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该产品预期在髂总静脉内使用,用于治疗非血栓性髂静脉压迫综合征。该产品通过静脉支架近端斜口、喇叭口设计,中段开环设计,支架分段式设计,提高产品性能,以满足临床需求。
6、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YY 0167-2020《非吸收性外科缝线》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第83号)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YY/T 0844-2011《激光治疗设备 脉冲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等3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7、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YY 0117.1—2024《外科植入物 骨关节假体锻、铸件 第1部分:Ti6Al4V钛合金锻件》等36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2024年第92号)
YY 0117.1—2024《外科植入物 骨关节假体锻、铸件 第1部分:Ti6Al4V钛合金锻件》等36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适用范围和实施日期见附件。0167-2020《非吸收性外科缝线》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已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
8、关于征集参与《富血小板血浆制备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两项指导原则制修订工作的相关企业及单位信息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在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4年度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编制计划的有关要求,器审中心已启动《富血小板血浆制备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两项指导原则的制修订工作。现征集参与单位,邀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境内外生产企业、科研机构、临床机构等积极参与。诚邀有意向参与修订及编制工作的单位填写参与单位信息征集表(见附件),于2024年7月26日前统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