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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莱州市生活垃圾 综合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6 浏览次数:200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后王门村东南、莱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成立于20203月,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固体废物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20208月开工建设,202111月建成开始调试。项目位于莱州市程郭镇东南部现有莱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占地面积25414m2,主要建设污泥预处理车间、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焚烧车间、综合给水泵房、中水处理站、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及空压机房、除盐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等辅助设施以及污水处理站、烟气净化系统、固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运行规模为处置生活垃圾1000t/d,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预处理30t/d,餐厨垃圾预处理30t/d汽轮机发电部分自用2727×104kWh,部分10635×104kWh并入电网。厂内新建35kV升压站一座,出线电压等级35kV,出线线路选用YJV22-26/35-3×70mm2电缆,汽轮机发电在满足自用需求外多余电量最终接至程郭镇坊北变电站并网,年最大上网电量10635×104kW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11月,莱州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214日,项目取得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烟环审[2019]9号)。

20201月,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通过《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供应商,签订了《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2020330日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成立了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4月甲方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乙方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丙方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合同承继协议》,由莱州海康负责具体实施项目。

《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于20208月开工建设,202111月竣工并开始调试。

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121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683MA3RN0LN40001V ),有效期至20261130日。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2632.9万元,环保投资7625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全厂所有工程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二)非重大变动分析

1.建筑工程变动

3.7-1变动统计表中地磅规格、卸料门数量、余热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和蒸汽温度、通风冷却塔型号、升压站规格和和出线电压变更,并网变电站变更、渣池有效容积、变压器数量减少一台,保安变压器规格、空压机规格、储仓容积等根据运行需要调整,厂区供水由自备地下水井变更为市政自来水,取消地下水资源的取用,对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无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2.环保工程变动

1)化水处理系统的除二氧化碳器变更为二级反渗透装置,二级反渗透是借助压力使水分子强迫透过对水分子有选择透过作用的反渗透膜,可除去水中98%以上的溶解性盐类和99%以上的胶体、微生物、微粒和有机物等,广泛应用于工用水的净化与制备,是当前纯水工程首选的最佳设备。变更后化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不变,系统除盐率提高,能够满足项目使用,属于优化变动。

2)干法脱酸耗材由碳酸氢钠变更为消石灰。

项目采用SNCR脱硝脱硝剂尿素)+半干法脱酸(Ca(OH)2)+干法脱酸(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工艺控制烟气污染物,其中脱酸采用半干法+干法协同脱酸。烟气由余热锅炉出来进入半干式反应塔,塔顶部设有(Ca(OH)2)溶液喷射装置(旋转雾化器),此装置一般处于备用或低负荷运行状态。雾化器的运行工况以及减温水水量的控制根据烟气处理出口CEMS在线监测系统反馈的数据进行调整。烟气经过半干式反应塔处理后再进入袋式除尘器,在反应塔与袋式除尘器之间的烟道内喷射消石灰干粉,消石灰在烟道内与酸性气体反应,反应后的中性盐与为反应的消石灰粉附着在袋式除尘器的滤袋表面,再次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发生反应,同时对烟气有过滤作用半干法+干法工艺主要通过干法对烟气进行脱酸处理,在烟气指标波动或超标情况下再投用半干法两种工艺协同处理对烟气中酸性气体的处理效率更高,运行方式更为灵活,能应对处理更为复杂多变的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SO2处理效率达98%以上,HCl处理效率达90%以上,2台炉的SO2HCl均可达标排放。耗材变更不改变废气排放的方式,也不增加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故更换干法脱酸耗材为消石灰的半干法+干法协同脱酸工艺满足运行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3)增加一座飞灰储仓,配套配置布袋除尘器。项目处理垃圾能力不变,飞灰产生量不变,不改变项目规模。

(4)飞灰稳定化处理由螯合剂+水泥变更为螯合剂处理。项目不使用水泥,水泥仓闲置,减少了水泥卸料过程的粉尘排放,从污染物排放角度属优化变动。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螯合后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1标准限值。故该变动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5)活性炭仓、消石灰仓、飞灰仓均采用负压输送系统,料仓顶部用负压锁气阀与布袋除尘器连接,以隔绝管道负压与车间常压,项目正常运行时负压风机从排气口向内抽气保障输送管道和料仓的负压环境,料仓排气口不向外排放颗粒物。该排放源废气排放节点为卸料时,卸料时间短,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由有组织排放变更为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增加量少于10%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6)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由500m3/d变更为400m3/d处理系统中TD纳滤+RO”变更为“ RO+DTRO工艺渗滤液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浓液送焚烧车间焚烧炉回喷焚烧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变更后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效果无明显变化,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7)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800m3/d变更为400m3/d构筑物中RO变更为超滤+RO”,属于优化废水处理设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变更后工业废水处理站的处理效果无明显变化,废水可达标回用。工业废水处理站尾水去向由经管线进入莱州市污水处理厂变更为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废水不外排,属于优化变动。

(8)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处理能力为60m3/d构筑物增加超滤系统,属优化变动。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变更后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果无明显变化,污染物可达标回用。不会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无新增污染物排放,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9)焚烧飞灰属性为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处理满足GB16889相关要求,其运输、填埋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经分析,飞灰处理工艺由水泥+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变更为螯合剂稳定化固化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要求。沾染了危险废物的除臭塔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站废过滤膜、焚烧烟气布袋除尘系统废布袋、飞灰仓废布袋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固体废物去向变更,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不产生不利影响,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落实了废水收集、处理、回用措施。

污泥预处理车间冷凝废水、化水系统含盐废水、锅炉排污水进入循环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200m3/d工业废水处理站一座,采用机械化加速澄清池+超滤+RO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要求后汇至循环水池循环水池用于循环冷却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石灰浆制备和旋转雾化器用水、飞灰固化系统用水、除渣系统用水、卸料大厅引桥和地磅冲洗用水、车辆和地面冲洗用水、绿化和道路用水等,尾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站。

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油水分离器分离出的废水,焚烧车间垃圾贮坑渗滤液,卸料大厅、垃圾运输引桥和地磅冲洗废水,车辆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工业废水处理站尾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400m3/d渗滤液处理站一座,采用“pH调节+UASBMBR+超滤+纳滤+ RO+DTRO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汇至循环水池,浓液送焚烧车间焚烧炉回喷焚烧处理循环水池用于循环冷却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石灰浆制备和旋转雾化器用水、飞灰固化系统用水、除渣系统用水、卸料大厅引桥和地磅冲洗用水、车辆和地面冲洗用水、绿化和道路用水等。

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60m3/d,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污泥预处理车间废气、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废气、垃圾储坑废气、渗滤液处理站废气、物料储存废气等。

废气处理措施:

1)焚烧烟气

焚烧炉废气主要为1#焚烧炉、2#焚烧炉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HClCOSO2NOx、重金属(HgCdTlAsPbCrMnNiSnSbCuCo)和二噁英类等;

2焚烧产生的烟气1SNCR脱硝(脱硝剂尿素)+半干法脱酸(Ca(OH)2)+干法脱酸(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经80m高的排气筒(2根集束烟囱,出口内径为2.0m)排放。

2)恶臭气体

主要来源有垃圾卸料废气、污泥预处理车间废气、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废气、垃圾储坑废气、渗滤液收集系统废气、渗滤液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散发的恶臭气体等,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等。

垃圾卸料过程、垃圾在垃圾池内堆放过程、渗滤液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垃圾焚烧系统焚烧处理;焚烧炉检修时,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排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机炉瞬时排汽噪声:机炉瞬时排汽安装高效微孔消声器,减少机炉排汽次数,避免夜间排汽。

吹管噪声:在管道阀门设计时选用低噪声阀门,在阀门后安装消声器和节流孔板,并设置辅助调节阀以适当分配压降,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管线振源处设置波纹膨胀节或其它软接头,在管线穿越建筑物等时把钢性连接改为弹性连接;加装管道消声器;改变吹管方向,避开声环境敏感目标;吹管排汽采用地坑方式或排放循环水管等地下排放方式进一步消音;在管理上采用公告制度,提前通知周围企业吹管的时间和噪声强度,将吹管安排在昼间进行,并避开居民休息的时间,杜绝在夜间进行吹管

(四)固体废物

1本项目焚烧飞灰在厂内采用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后,经检测符合GB 16889要求后送莱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2SCR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及沾染了矿物油的包装材料、化水处理系统废树脂、焚烧炉布袋除尘系统废布袋、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站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3料仓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送焚烧炉处置;

4)餐厨垃圾预处理产生的油脂外售综合利用;

5)焚烧残渣外送山东省西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建材综合利用。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厂区监控系统: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配备有完善的监控系统,厂区各处设置监控摄像头,与计算机联网,实时监控各设施运行情况,对综合主厂房、渗滤液处理站、油库泵房、化验室、使用区等各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监控,并且监控室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废水三级防范措施:

一级防控措施:卧式柴油罐区建有规格为24.4m×7.2m×1m的围堰,有效容积为88m3。(餐厨)油脂罐位于综合水泵房东侧,四周围堰有效容积约20m3。盐酸、碱液储罐车间、危废间及车间各处地面硬化,涂设防腐环氧树脂材料,车间设导流沟和收集池。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及消防水经围堰或导流沟收集,经污水导流管管线送入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二级防控措施:厂区实现雨污分流,设容积250m3初期雨水池一座,出水管上设置切断阀,正常情况下阀门关闭,防止受污染的雨水外排,初期雨水导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厂区雨水总排口放置设消防沙,由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封堵雨水排口,防止消防水和泄漏物进入外环境。三级防控措施:项目建设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设置有容积为2950m3的渗滤液调节池事故状态下作为事故水池。各区域导流系统与调节池连通,保证消防废水可导排至调节池;调节池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事故状态下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可满足消防废水处理需求。

火灾、爆炸风险防范设施:

1)蒸汽爆炸风险防范:项目锅炉及管道选取抗高温与酸性腐蚀材料,能够有效避免因高温烟气与酸性气体腐蚀造成的管道破裂。

2)沼气爆炸风险防范:垃圾渗滤液处理车间的加强通风,防治可燃气体聚,渗滤液处理站污水处理建构筑物池体加盖封闭处理(留出检修孔),渗滤液处理站设置火炬,正常工况下抽取的沼气等恶臭气体点燃处理。确保垃圾储坑一次风机正常运作,加强垃圾储坑的搅拌,使可燃气体快速排空,气体导到焚烧炉作为助燃气体。

3)柴油罐区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柴油罐为卧式地下储罐,油罐区使用防爆型照明和控制器,罐区设防爆可燃气体探测器,控制间地面硬化,敷设树脂防腐材料,入口处设消防毯。

4)火灾预警:在柴油罐区、渗滤液处理站厂区各处等配置防爆可燃气体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感应到可燃气体异常时自动报警。

5)加强管理,禁止在含有可燃气体区域使用明火、电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施等;保证消防水系统、消防器材完好,随时可用。

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建设符合规范的废气监测平台、通往监测平台通道、监测孔。在废气排放口设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对颗粒物、SO2NOXCOHCl在线监测,废水排放口设置流量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局联网,接受环保监测部门24h的随机监测。本监测系统实现自动控制,一旦监控到异常排放或异常波动,应急报警装置立即报警,确保实时监控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安全运行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核算,1#炉监测期间颗粒物、二氧化硫、镉、铊、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重金属总处理效率达99.9%,汞平均处理效率76%。氯化氢平均处理效率97.6%(第二天处理效率达99.6%),氮氧化物平均处理效率73%2#炉监测期间颗粒物、二氧化硫、镉、铊、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重金属总去除效率超98%,氯化氢平均处理效率93.25%,氮氧化物平均处理效率60.2%,二氧化硫平均处理效率88.4%(第二天处理效率达99.1%),汞平均处理效率69.8%。氮氧化物、汞在两台炉烟气处理系统入口的监测值较低,二氧化硫在2#炉烟气处理系统入口的第一天监测值较低,故发生处理效率达不到设计处理效率的情况。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通过合理布局、降噪减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焚烧飞灰在厂内采用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后,经检测符合GB 16889要求,送莱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SCR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及沾染了矿物油的包装材料、化水处理系统废树脂、焚烧炉布袋除尘系统废布袋、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站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料仓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送焚烧炉处置;餐厨垃圾预处理产生的油脂外售综合利用;炉渣外送山东省西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渗滤液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 19923-2005)循环冷却系统补充用水标准,废水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以汞计)、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二噁英类、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表4标准;各污染物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建污染源80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

停炉时厂区非正常工况排气筒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25m高排气筒限值标准。

3.厂界噪声

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噪声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飞灰暂存间固化飞灰含水率、二噁英类、浸出液污染物(汞、铜、锌、铅、镉、铍、钡、镍、砷、硒、总铬、六价铬)质量浓度限值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标准;炉渣热灼减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表1标准

焚烧飞灰在厂内采用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后,经检测符合GB 16889要求,送莱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SCR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及沾染了矿物油的包装材料、化水处理系统废树脂、焚烧炉布袋除尘系统废布袋、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站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于危废间暂存,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料仓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送焚烧炉处置;餐厨垃圾预处理产生的油脂外售综合利用;炉渣外送山东省西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废水COD、氨氮排放总量满足《烟台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完成“三同时”建设,无重大变动,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一)加强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按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HJ 1205-2021)等相关要求,自主进行污染源监测,并做好记录和填报。

(三)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管理,并做好记录。

(四)对厂区储罐、管道、池体、地面等各处进行定期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及整改。

 

单位联系人:刘经理  13361361651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莱州海康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