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建设路南侧、龙山街西侧原大柳村( 2021-45、 2021-46、 2021-47)地块位于茌平区建设路南侧、龙山街西侧,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6.22498°, N36.56149°,总占地面积为126296m2。
调查地块2018年7月前一直为大柳村村庄及农地, 2018年8月起,随着大柳村陆续拆除, 地块随即闲置。 该地块于2021年12月27日由茌平区人民政府征收,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P〔 2021〕 123号文件予以批复。
根据《山东省茌平县城市总体规划-远期规划图》( 2003-2020) , 茌平区建设路南侧、龙山街西侧原大柳村( 2021-45、 2021-46、 2021-47)地块所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遵照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而引起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要求, 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要求, 成立项目组对地块展开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 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变更、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于2022年6月多次前往调查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地块历史使用权人、周边地块工作人员、周边居民、环保主管部门、土地管理主管部门等人员进行访谈,并在踏勘过程中选取具有代表性土壤样品做了现场快检。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调查单位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通过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 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结束。
具体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