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西侧 A(龙 2020P01)地块位于龙海市石码镇紫光路 36 号,东至龙
海市国税局,西至龙海市应急管理局,南至紫光路,北至内社排涝渠,总用地面
积 8426 平方米。查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 2006 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见附件 1)可知该地块历史上曾为水田,地块西
侧曾被用作建筑废弃材料的堆放场所,2015 年地块西侧上建筑物拆迁,土地平
整。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地块所开发建设的“建发·珑玺台”楼盘已建成并交付,
主要建有普通商品住宅、商业、公共配套设施等。
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宁路东侧地块等五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
复》(龙政宗〔2019〕194 号),该批复含国税局西侧 A 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要求,
及该地块用地规划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R2+B1)(见附件 2)。
2020 年 3 月 13 日龙海市自然资源局和福建兆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见附件 3),出让宗地面积为 8426 平方米,其中
住宅用地(R2)面积不低于 0.6741 公顷,商服用地(B1)不高于 0.1685 公顷。
建设项目由福建兆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兆驰房地产有限公司负
责开发,项目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 4),
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取得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见附件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该
地块土地用途变更前未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和
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联合发出《关于责令限期开展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责令落实相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此,福建兆驰房地产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按照《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对该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勘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问
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必
要的现场采样与快速检测工作,提出地块环境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形成调查地
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具体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