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关于申请人
小美:我个人可以作为绿色食品申请人吗?
小C:不可以。绿色食品申请人应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伙企业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不可以是自然人。
小美:申报绿色食品可以用别人的商标吗?自己的商标还没有正式注册成功,在受理期或公告期能不能用?
小C:申请人应与商标注册人或其法人代表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申请人商用权证明(商标变更证明、商标使用许可证明、商标转让协议等)。无法提供正式的商标注册证,在受理期、公告期的按无商标处理。
02 关于申报产品
小美:稻谷和粟(不脱壳)可以申报绿色食品吗?
小C:根据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2019版),稻谷可以认证绿色食品,按照NY/T 2978-2016《绿色食品 稻谷》标准执行。不脱壳的粟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不能申报。
小美:种植企业能否申报加工品?
小C:可以的。申请人不能独立完成种植、养殖和加工等全部环节的,可委托他人完成部分生产环节。但无稳定原料生产基地(不包括购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原料或绿色食品及其副产品的申请人),且实行委托加工的,不得作为申请人。
03 关于申报要求
小美:申报绿色食品时,对产地面积有没有要求?
小C: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严格绿色食品申请人条件审查的通知》(中绿审【2018】66号),同一类别的总体生产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种植业:粮油作物产地规模应达到500亩以上;水果、茶叶、露地蔬菜产地规模应达到100亩以上;设施蔬菜产地规模应达到50亩以上;土培食用菌产地规模应达到50亩以上;基质栽培食用菌产地规模应达到50万(袋)。
养殖业:肉牛年出栏量或奶牛年存栏量达到500头以上;肉羊、生猪年出栏量达到20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量或蛋禽年存栏量达到10000只以上;鱼、虾等水产品湖泊水库养殖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养殖池塘面积达到200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