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工 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单位: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遵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中新天津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工程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的调查结论如下:
1、地块位于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汉蔡路以西,地块调查面积43011.5m2,
四至范围:东至汉蔡路、西至水厂路、南至规划边界、北至规划边界。根据核定用地通知书和选址意见通知书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设施用地。进行该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该地块为环境设施用地,属于公用设施用地,采用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
2、历史上地块为空地;地块历史上为鱼塘,约2009年前被填平,填土来源为生态城工程开槽土等。地块西南角有临时污水处理站,2017 年投入使用,用于处理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渔港渔港污水,2018年底停用,目前仍处在停用状态;地块其他地方为空地,有杂草和枯枝,地块无污染痕迹和气味。鱼塘可能带来有机类污染;填土可能带来重金属、有机物污染;临时污水处理站可能带来有机物污染;地块外道路车辆尾气沉降可能带来多环芳烃、石油烃污染。
3、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31个土壤样品。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和石油烃(C10~C40)。检测项目涵盖全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的45项基本项。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4个地下水样品,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和石油烃(C10~C40)。
4、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铜、砷、汞、镉、铅和镍检出率为100%,与相应筛选值进行比较,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27种VOCs指标未检出;11种SVOCs指标均未检出;4个样品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30.77%,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综上,所有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地下水样品中,铜、砷、镉、铅、镍检出率为100%,与相应筛选值进行比较,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其他指标,包括汞和六价铬、石油烃(C10-C40)、27 种VOCs 指标、11 种SVOCs 指标均未检出。综上,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指标限值或其他对应的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地块调查范围内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水质标准限值,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该地块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