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标准
1、水质检测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 5750.7-200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6920-198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 5750-2006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GB/T 11896-1989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899-1989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2017
《森林土壤水化学分析》LY/T 1275-1999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HJ/T 51-19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络酸盐法》HJ 828-2017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 13195-1991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
《铁路工程水质分析规程》TB 10104-2003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2、土壤检测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2-2006
《森林土壤pH值的测定》LY/T 1239-1999
《土壤全氮测定法》 NY/T 53-1987
《森林土壤氮的测定》LY/T 1228-2015
《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
《土壤全磷测定法》NY/T 88-1988
《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
《土壤全钾测定法》NY/T 87-1988
《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
《森林土壤含水量的测定》LY/T 1213-1999
《森林土壤水分-物理性质的测定》LY/T 1215-1999
《土壤检测 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NY/T 1121.4-2006
《土壤检测 第7部分: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7-2014
《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
《土壤有机质测定法》 NY/T 85-1988
《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化的计算》LY/T 1237-1999
《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测定》NY/T 1121.6-2006
《土壤检测 第3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NY/T1121.3-2006
《森林土壤颗粒组成(机械组成)的测定》LY/T 1225-1999
《土壤水分测定法》 NY/T 52-1987
《森林土壤氮的测定》LY/T 1228-2015
《园林种植土》 DB440100/T 106-2006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 NY/T 889-2004
《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
3、肥料检测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蒸馏后滴定法)》GB/T 8572-2010
《有效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GB/T 8573-2017
《复合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GB/T 8576-2010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四苯硼酸钾重量法)GB/T 8574-2010
《有机肥料》NY 525-2012
《有机肥料有机物总量的测定》NY/T 304-1995
《复合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GB/T 8576-2010
4、园林植物检测
《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 105-2006
《园林绿化木本苗》CJ/T 24-2018
《人行天桥、立交桥绿化种植养护技术规范》DB440100/T 112-2007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0100/T 114-2007
《城市园林绿化用苗 木本苗木分级》 DB440300/T 28-2006
取样规则
1、水质取样
1.1、混凝土用水
1.1.1、水质检验水样不应少于5L;用于测定水泥凝结时间和胶砂强度的水样不应少于3L。
1.1.2、采集水样的容器应无污染;容器应用待采集水样冲洗三次再罐装、并应密封待用。
1.1.3、地表水宜再水域中心部位、距水面100mm以下采集,并应记载季节、气候、雨量和周边环境的情况。
1.1.4、地下水应在防水冲洗管道后接取,或直接用容器采集;不得将地下水积存于地表再从中采集。
1.1.5、再生水应在取水管道终端接取。
1.1.6、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应沉淀后,在池中距水面100mm以下采集。
1.2、铁路工程用水
1.2.1、采样前应用合成洗涤剂将采样容器洗涤干净。采样时必须用欲采集的水样冲洗采样容器3~4次,容器内应留有15~20mL空间。采集后及时密封样瓶、贴好标签,同时记录气温、水温、采样深度、时间、地点和水源周围污染情况等。
1.2.2、不同水源的采集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2.2.1、采集自来水或具有抽水机械设备的井水,应先放数分钟,排出管中杂质,再正式采样。
1.2.2.2、采集无抽水机械设备的井水,可用清洁吊桶或水样采集瓶采集。
1.2.2.3、采集江、河、湖泊、水库等表层水样,应在中心部位或在水流汇集处采集,水面较宽时应在不同地点分别采集。
1.2.2.4、采集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较深处水样,应用水样采集瓶采样。
1.2.2.5、采集泉水水样,应在泉水流出处采样。采集试坑水样,应先清楚坑中积水,再等流量稳定后采集。采集沼泽水样,应在地下水流量大、贮量多、无人畜活动的隐蔽处采集,采集时应避免漂浮物和水下淤泥混入水样。
1.2.2.6、采集钻孔水样,应先将管中积水抽出后采集。抽水试验的钻井,应在抽水试验最大水位降低时采集。采集自喷井水样,应尽量靠近喷出口采集。
1.2.2.7、采集隧道、明洞、涵洞水样,应根据检测目的,详细记录采样具体位置和水源类别。
1.2.2.8、采集水样数量应符合
分析目的 |
采样总数量(L) |
备注 |
混凝土拌合用水(工程用水) |
2.0 |
其中包括采集测硫化物特殊水样250mL |
水的腐蚀(侵蚀)性判定 |
2.0 |
其中包括采集测侵蚀性CO2 |
各类机车用水 |
3.0 |
|
生活用水 |
6.5 |
其中包括采集水质全分析各测试项目的水样,并按各测试项目加入规定量的各种固定剂 |
1.2.2.9、测侵蚀性CO2水样:于250mL样瓶中加1~2g碳酸钙粉末,注入水样至瓶口,密封,反复倒转,使碳酸钙粉末混合均匀。记录取样日期,每天倒转3次,每次3~5min,放3天以后测定。同时另取约1000mL水样,不加碳酸钙粉末。
1.2.2.10、测悬浮物和溶解性固体水样:于500mL水样加入1mL三氯甲烷,混匀。
1.3、生活用水
1.3.1 、理化指标
1.3.1.1、采样前应先用水样荡洗采样器、容器和塞子2~3次(油类除外)。
1.3.2、微生物学指标
1.3.2.1、同一水源、同一时间采集几类检测指标的水样时,应先采集供微生物学指标检测的水样。采样时应直接采集,不得用水样涮洗已灭菌的采样瓶,并避免手指和其他物品对瓶口的沾污。
1.3.3、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
1.3.4 、采集测定油类的水样时,应在水面至水面下300mm采集柱状水样,全部用于测定。不能用采集的水样冲洗采样器(瓶)。
1.3.5、采集测定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的水样时应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并采用水封。
1.3.6、含有可沉降性固体(如泥沙等)的水样,应分离除去沉积物。分离方法为:将所采水样摇匀后倒入筒形玻璃容器(如量筒),静置30 min,将已不含沉降性固体但含有悬浮性固体的水样移入采样容器并加入保存剂。测定总悬浮物和油类的水样除外。需要分别测定悬浮物和水中所含组分时,应在现场将水样经0.45 μm膜过滤后,分别加入固定剂保存。
1.3.7、测定油类、BOD、硫化物、微生物学、放射性等项目要单独采样。
1.3.8、完成现场测定的水样,不能带回实验室供其他指标测定使用。
1.3.9、水源水的采集
1.3.9.1、水源水是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原水。
1.3.9.2、水源水采样点通常应选择汲水处。
1.3.9.2.1、表层水
1.3.9.2.1.1、在河流、湖泊可以直接汲水的场合,可用适当的容器如水桶采样。从桥上等地方采样时,可将系着绳子的桶或带有坠子的采样瓶投入水中汲水。注意不能混入漂浮于水面上的物质。
1.3.9.2.2、一定深度的水
1.3.9.2.2.1、在湖泊、水库等地采集具有一定深度的水时,可用直立式采水器。这类装置是在下沉过程中水从采样器中流过。当达到预定深度是容器能自动闭合而汲取水样。在河水流动缓慢的情况下使用上述方法时最好在采样器下系上适宜质量的坠子,当水深流急时要系。上相应质量的铅鱼,并配备绞车。
1.3.9.2.3、泉水和井水
1.3.9.2.3.1、对于自喷的泉水可在涌口处直接采样。采集不自喷泉水时,应将停滞在抽水管中的水汲出,新水更替后再进行采样。从井水采集水样,应在充分抽汲后进行,以保证水样的代表性。
1.3.10、出厂水的采集
1.3.10.1、出厂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处理工艺过程完成的水。
1.3.10.2、出厂水的采样点应设在出厂进入输送管道以前处。
1.3.11、末梢水的采集
1.3.11.1、末梢水是指出厂水经输水管网输送至终端(用户水龙头)处的水。
1.3.11.2、末梢水的采集:应注意采样时间。夜间可能析出可沉渍于管道的附着物,取样时应打开龙头放水数分钟,排出沉积物。采集用于微生物学指标检验的样品前应对水龙头进行消毒。
1.3.12、二次供水的采集
1.3.12.1、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1.3.12.2、二次供水的采集:应包括水箱(或蓄水池)进水、出水以及末梢水。
1.3.13、分散式供水的采集
1.3.13.1、分散式供水是指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1.3.13.2、分散式供水的采集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2、土壤检测
2.1、用蛇形采样法采集混合土样(即“S”形)。在确定的采样点上用小土钻采取5~10个土样,然后将样品集中起来混合均匀,用四分法分取。每个混合土样宜为1kg。
2.2、采样深度应如下规定:
2.2.1、种植草本植物时,采样0~30cm的土样。
2.2.2、种植木本植物时,采样0~30cm、30~60cm两层的土样。若种植乔木,还应在种植范围内采集80~150cm的土样(屋顶种植土除外)。
2.3、采集的样品应放入采样袋内,贴上标签。
2.4、环刀取样按LY/T 1210中规定的方法。
3、肥料检测
3.1、取样袋数
有机肥产品抽样方法见表
总袋数 |
最少采样袋数 |
总袋数 |
最少采样袋数 |
1~10 |
全部袋数 |
182~216 |
18 |
11~49 |
11 |
217~254 |
19 |
50~64 |
12 |
255~296 |
20 |
65~81 |
13 |
297~343 |
21 |
82~101 |
14 |
344~394 |
22 |
102~125 |
15 |
395~450 |
23 |
126~151 |
16 |
451~512 |
24 |
152~181 |
17 |
/ |
/ |
总袋数超过512袋时,取样袋数(n)=。
3.2、将抽出的样品袋平放,每袋从最长对角线插入取样器到3/4处,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2kg。
4、园林植物检测
4.1、对在踏查过程中发现的病虫草害需进一步掌握危害情况的,应定点做完全取样。
4.2、定点条差样地的地被面积应不少于调查总面积的1~5%,乔木、灌木总株数少于30株的全数调查,总株数大于30株的调查株树应不少于30株。
计划提交报告时间
1、室内试验
无需风干样品试验:15d
需风干样品试验:(15+风干时间)d
2、现场检测
无室内试验参数:现场检测完成后10d;
有室内试验参数:现场检测完成后10d+室内试验计划提交报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