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服务

作为中国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服务的开拓者和领先者,CTI华测检测为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检验、测试、校准、认证及技术服务。

行业解决方案

服务能力已全面覆盖到纺织服装及鞋包、婴童玩具及家居生活、电子电器、医学健康、食品及农产品……等行业的供应链上下游。

特色服务

全面保障品质与安全,推动合规与创新,彰显品牌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健康、更安全、更绿色的可持续发展。

新闻资讯

绍兴高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9-01-21 浏览次数:831

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8.11.9

  • 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绍兴高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伞业专业区C1、C2、C3、D幢

    联系人

    徐经理

     

  •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8.7.3

    董建朝

    徐经理

    采样/检测

    2018.7.6-7.8

    姜佳军、梅宇飞

    徐经理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碳酸钠、氯化氢及盐酸、磷酸、硝酸、氢氧化钠、

    二氧化钛粉尘、噪声、高频电磁场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4

    14

    100

    化学毒物

    8

    8

    100

    物理因素

    23

    18

    78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整改措施

    1)针对部分岗位存在噪声超标情况,在目前工艺不能采取有效减噪措施的情况下,建议加强督促作业人员必须在工作前佩戴好护耳器,损坏要及时更换;完善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张贴在车间噪声作业岗位;定期进行听力测定;

    2)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化学品泄漏、腐蚀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对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完善;对新上岗或转岗员工要进行岗前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3)生产车间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公告栏,内容包含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持续性改进建议

    防护措施及个人防护:

    1)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维修,避免异常情况引起噪声强度过高。

    2)喷粉室在人工添加塑粉时,要严格按照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操作,加粉时减小力度,尽量靠近塑粉容器,加完粉后立即盖上盖子;

    3)加强对现有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与维护,确保通风和净化效果;特别是喷粉室和加粉区的防护设施,要每次工作前检查其是否正常运行,以保证其防护效果;

    4)磷化线和污水处理站作业人员在配制、添加和领取药剂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

    5)建议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磷化线上方增加局部吸风设施;

    6)加强职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教育和训练,使操作者充分了解使用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其正确使用,还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促使其佩带或使用。并且定期进行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型号等参数,所使用的防护用品还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有资质的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的对该防护用品的检验结果。

    7)建议危险化学品库增设强排风设施,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排风设施的开关需要防爆且要安装在门外。

    辅助用室:

    应按照车间卫生特征为3级的辅助用室设置要求设置浴室、更衣柜,浴室应满足每9人设置一个淋浴器的要求,满足员工对浴室等的使用要求;更衣柜每人1柜,工作服、便服同柜分层存放;

    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严格落实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内容,妥善保管好职业卫生相关的文本档案资料。

    2)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对新上岗、转岗或离岗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进行相应的岗前或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组织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做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卫生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危害强度(或浓度)、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操作技术等。

    4)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年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3、预防性告知

    1)用人单位以后涉及施工建设,在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签订合同中应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等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2)如果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 技术审查专家组

    /

相关推荐

媒体垂询

400-6788-333
mkd@cti-cer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