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温厝社区集体经济项目(一期)地块(调查地块)位于海沧区出口加工区三期,太平地毯以南区域,北至温厝北路(拟建),西至海景西二路,东至海景西路(在建),南至海景中路,本次调查面积21254.588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006213°,北纬24.475777°。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出口加工区三期开发用地的批复》(厦府[2001]地433号)调查地块于2001年9月划拨给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出口加工区三期开发用地。但根据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了解到,调查地块实际未进行相应的开发建设。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主要生产活动有木材雕刻厂、农田(种植农作物)、苗圃(种植绿化树、龙眼树等),现阶段地块内已建成温厝社区集体经济项目(一期)主体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区温厝社区集体经济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厦府地【2021】304号),地块规划为商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 商业 )、0504旅馆用地(酒店 )、0505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住宅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租赁住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3教育用地(幼儿园);交通运输用地-1005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 号),厦门海沧士地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问调查。根据收集的资料信息,最终编制形成了《海沧区温厝社区集体经济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