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北京 项目负责人 白杨 完成日期 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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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单位名称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内
联系人
陈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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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4.1.11
白杨、张增科
陈庚
采样/检测
2024.1.23-2024.1.25
徐世波、冯禹辰
陈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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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化学毒物
1
1
100%
物理因素
4
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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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建设项目主要是以环保底滤法处理高炉炼铁产生的熔渣,生产工艺包含在高炉炼铁工艺内,因此将该项目划分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炼铁”。
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分类,本评价组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危害程度定性为“严重”。
综上所述,该项目已采取了一定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且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条件下,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该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应在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高温季节对作业场所高温进行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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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建议:1、根据现场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其他需补充和完善的内容详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现场建议:(1) 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 按要求完善外包合同,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劳动合同告知、按要求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等工作;
(3) 补充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 补充完善作业现场警示标识;
(5) 完善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的培训记录;
(6) 完善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