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北京 项目负责人 白杨 完成日期 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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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修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宫地区
联系人
张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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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3.5.26
白杨、张增科
张元培
采样/检测
2023.6.25-2023.6.27
赫飞、王林、李英博
张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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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氢氧化钠、乙二醇、正己烷、硫化氢、硫酸、溶剂汽油。
物理因素: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化学毒物
3
3
100%
物理因素
7
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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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乙二醇、硫化氢、硫酸、氢氧化钠等,不使用含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等物质的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油漆,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相关行业分类,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该项目已采取了一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在正常生产且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条件下,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该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建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作业场所通风、除尘设施应保持常开状态,或通风设施开关设于便于开启位置,对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在劳动者作业过程中正常运行。
3、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工业废水处理间设置报警仪,可能发生酸碱泄漏的储罐周围设置围堰或泄险区,电瓶间设置应急冲洗设施,工业废水处理间、电瓶间分别配备急救箱。
4、补充工业废水处理间、胎工车间告知卡及警示标识。
5、经现场检测,作业场所正己烷、溶剂汽油、硫化氢接触水平均<10% OEL,但也建议建设单位为劳动者分别配备防有机蒸汽及硫化氢的防毒面具,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防止有毒物质对劳动者的慢性伤害及紧急逃生使用。
6、建议企业补充机构成立及人员任命文件,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7、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将劳务派遣员工一并纳入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外委单位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8、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不断对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完善、更新,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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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建议:细化通风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补充外委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现场建议:规范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及告知卡的设置;
完善应急救援设施与措施;
加强外委作业职业卫生管理。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