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鑫力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位于同安区祥平街道溪林路 358 号华诚实业有限公司 2#织造厂房一楼,项目于 2018 年 1 月开工建设,并于 2018 年 4 月竣工,公司主要从事铜原材料的研发与制造,中低压开关配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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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厦门市鑫力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同安区祥平街道溪林路 358 号华诚实业有限公司 2#织造厂房一楼
联系人
纪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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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2年1月5日
郭秀、吴贵生
纪秋娜
采样/检测
2022年2月28-3月22日
郭淑娟、曾荣花
纪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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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类比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点(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化学毒物
10
1
90%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18
15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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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属于行业代码 C33 金属制品业中C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项目。
结论: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基本落实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噪声措施方面
针对产噪较大的生产设备要注意维护保养,由于冲床、钻床、打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无法从生产工艺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为员工配备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其佩戴情况。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增设降噪减振、消音吸声设施。
(1)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建立职业监护档案。
(2)电镀车间应根据接害因素及体检周期安排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3)组织体检异常人员工进行复查。
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进行个体防护用品的相关培训,并定期监督检查员工佩戴情况。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依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三类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函〔2020〕213号,2020年4月30日)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2)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
(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3)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并对其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5)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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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技术服务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