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盖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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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57-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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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沈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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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
拓特包装工程(厦门)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李林社280号,主要生产木箱、托盘、钢边箱产品,行业分类为木制品制造业。目前年生产木箱2000件、托盘5000件、钢边箱2000件左右,在职员工21人,其中生产人员14人,生产班制为常白班,工人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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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1年8月25日
杜帅雨、吴贵生
沈经理
采样/检测
2021年9月7日
李子金、吴贵生
沈经理
编制
杜帅雨
审核
曾荣花
签发
郭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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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
苯、丙烯酸、二甲苯、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紫外辐射、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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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各检测点位化学毒物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的要求;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
有毒物质样品合格率100%,噪声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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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建议
(1)现场调查,用人单位未对电焊工等岗位进行定岗,建议用人单位对电焊工位进行定岗,并由持电焊工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电焊机设备位于装配车间装配区域内,建议用人单位应将电焊机置于通风良好的、远离其他岗位的固定区域进行操作。
(2)由于粉尘具有蓄积作用,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用人单位应为此类劳动者提供三证齐全的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与安全标志),其参数须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3)由于苯是确认人类致癌物,且苯、甲苯能经过完整皮肤吸收,二甲苯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尽管本次检测合格,用人单位仍须提供此类劳动者三证齐全的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与安全标志),其参数须符合《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 195-2007)、《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4)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属于高毒物,建议用人单位在喷漆车间喷漆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设置苯的职业病高毒物质告知卡,在电焊区域设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高毒物质告知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开展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及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加强对作业工人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从而增强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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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