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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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福建省光泽县王家际农场(316国道359公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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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军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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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
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光泽县王家际农场(316国道359公里处),主要通过生物质燃料(鸡粪、谷壳等)燃烧发电。目前年发电量1.66亿千瓦时,在职员工119人,其中生产人员63人(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31人),生产班制为四班三倒,工人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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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2年4月23日
杜帅雨、钟婷玉
韩军峰
采样/检测
2022年4月24日
杜帅雨、钟婷玉
韩军峰
编制
杜帅雨
审核
曾荣花
签发
郭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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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谷物粉尘、其他粉尘、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氢氧化钠、盐酸、一氧化碳、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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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粉尘合格率100%,有毒物质合格率100%,噪声合格率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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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由于粉尘具有蓄积作用,且谷物粉尘具有致敏作用,当吸入一定谷物粉尘后,可引起尘肺、过敏性哮喘等。尽管本次检测合格,用人单位仍应持续为此类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与安全标志),其参数须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2)由于硫化氢、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职业危害因素可导致职业性急性中毒,尽管本次检测合格,用人单位仍应持续提供此类劳动者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与安全标志),其参数须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3)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氨、硫化氢属于高毒物质,建议用人单位在接触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设置氨、硫化氢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质告知卡。
(4)检测结果显示,皮带看护工噪声接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噪声危害作业分级属I级,建议用人单位在振动筛处进行噪声工程控制,可采取的措施有:①对生产设备采取降噪和减振措施;②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噪耳塞(罩)作业,其降噪值(SNR值)须满足降噪要求,同时用人单位应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佩戴防噪耳塞(罩)作业。③对其进行职业健康监护,且其体检周期为1年1次。
(5)本次检测非高温季节,未对高温进行检测,建议用人单位在高温季节来临前,即5-6月份对全能巡检工、放渣工等高温接触岗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为高温),并在高温季节对该岗位进行高温日常检测。同时用人单位高温季节车间医药箱内应备有防中暑药品,如人丹、藿香正气水等。
(6)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及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加强对作业工人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从而增强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开展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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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
现场采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