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出口加工区海景东三路39号,用人单位主要从事一次性人工呼吸器、可重复使用人工呼吸器、喉部隔离罩、麻醉面罩、人工呼吸面罩、输氧面罩、喷雾罐、高频电刀、麻醉呼吸机用管路及接头、鼻氧管及睡眠呼吸治疗装置等呼吸治疗产品以及应用在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家庭照护用的医疗机械、器具、设备、模具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及自产产品的销售;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橡胶、塑胶原辅材料、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仓储物流、配送。
CTI公司 |
厦门华测 |
项目负责人 |
郭秀 |
完成日期 |
202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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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出口加工区海景东三路39号
联系人
李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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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2-4-8
朱剑恩、钟婷玉
李再来
采样/检测
2022-5-9~5-11
朱剑恩、钟婷玉
李再来
编制
郭秀
审核
杨万华
签发
曾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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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聚氯乙烯粉尘、环己酮、甲乙酮、噪声、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4
7
100.0%
物理因素(噪声)
9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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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并接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www.zybwhsb.com,建设单位应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待卫生行政部门网上审核后,公司可在网上自行打印申报回执,如果体检、检测需要申报回执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公司可在回执打印出来后送至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盖章,或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办理。
(2)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3)在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中应进一步完善所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并严格按照其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4)用人单位今后若有进行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补充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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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技术服务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