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
厦门华测 |
项目负责人 |
朱剑恩 |
完成日期 |
202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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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信息
太平地毯(厦门)有限公司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景西三路96号,主要生产手织地毯等产品。目前生产量在60000m2左右,在职员工500人,其中生产人员440人,生产班制为常白班,工人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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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2-2-22
郭秀、朱剑恩
黄工
采样/检测
2022-3-10
郭秀、朱剑恩
黄工
编制
朱剑恩
审核
曾荣花
签发
杨妙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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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电焊烟尘、木粉尘、皮毛粉尘、砂轮磨尘、氨、苯、苯乙烯、丙烯酸、臭氧、丁醇、二甲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过氧化氢、甲苯、硫化氢、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氢氧化钠、三氯乙烯、一氧化碳、乙酸、乙酸丁酯、乙酸甲酯、乙酸乙酯、手传振动、噪声、紫外辐射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21
21
100.0%
化学毒物
39
39
100.0%
物理因素(手传振动)
7
7
100.0%
物理因素(紫外辐射)
1
1
100.0%
物理因素(噪声)
21
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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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由于皮毛粉尘属于有机粉尘且具有蓄积作用,皮毛粉尘具有致过敏作用,尽管本次检测合格,用人单位仍须为此类劳动者提供三证齐全的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与安全标志),其参数须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1~4-2020)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 二甲苯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尽管本次检测合格,用人单位仍须提供此类劳动者三证齐全的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与安全标志),其参数须符合《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 195-2007)、《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建议用人单位在样板车间喷漆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设置二甲苯、乙酸酯类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质告知卡。
- 检测结果显示,切削区切削操作位噪声超过80dB(A)。虽未超过国家卫生标准85dB(A),操作人员仍应佩戴防噪耳塞(罩)作业,其降噪值(SNR值)须满足降噪要求;同时用人单位应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佩戴防噪耳塞(罩)作业。
-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及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加强对作业工人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从而增强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开展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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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技术服务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