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仑上村山脚榕路23号之一,主要生产食品设备产品,行业分类为机械设备制造业。目前年生产80万件左右,在职员工40人,其中生产人员31人,生产班制为常白班,工人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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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厦门高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仑上村山脚榕路23号之一
联系人
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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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1年08月18日
杜帅雨、郭秀
谢总
采样/检测
2021年09月13日
李子金、郭秀
谢总
编制
杜帅雨
审核
曾荣花
签发
杨妙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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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臭氧、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紫外辐射
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各岗位化学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的要求;1F电焊区抛光岗位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岗位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
粉尘样品合格率100%,有毒物质样品合格率100%,噪声合格率86%、紫外辐射合格率100%。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抛光岗位噪声超标与自身工艺有关,抛光机对钢材进行抛光过程中产生较大机械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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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1)由于粉尘具有蓄积作用,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电焊工尘肺等,尽管本次检测合格,用人单位仍须为此类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与安全标志),现场调查发现,用人单位提供纱布口罩不能提供有效防护效果,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国家标准选用有效防护设备。
(2)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属于高毒物,建议用人单位在焊接车间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设置“当心弧光”“注意通风”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高毒物质告知卡。
(3)对抛光岗位生产性噪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工作地点,应对生产设备采取降噪和减振措施;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噪耳塞(罩)作业,其降噪值(SNR值)须满足降噪要求;同时用人单位应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佩戴防噪耳塞(罩)作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开展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及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加强对作业工人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从而增强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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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技术服务影像资料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