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北京 项目负责人 白杨 完成日期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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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富生路9号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连拔车间
联系人
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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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2.8.10
王志刚、徐小妮
明策
采样/检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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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物理因素: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0
0
/
化学毒物
0
0
/
物理因素
1
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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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所在单位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钢压延加工(C313)”,参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分类要求(见表9-3),以及综合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期和建成投产运行后如能保证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充分落实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后,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预期能达到相关卫生标准,职业病防治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应单独明确详细列支职业病防治经费,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落到实处。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应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方面。
(2)为避免工人长期站姿作业产生的职业健康影响,建议参照《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T14774-1993)等进行装置、办工座椅的人体工效学设计。应根据工艺设备要求,考虑在工作岗位条件允许时设置工作座椅,工作座椅应尽可能与坐姿工作的各种操作活动要求相适应,应能使操作者在工作过程中保持身体舒适、稳定并能进行准确的控制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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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建议:(1)细化生产工艺的描述。
(2)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