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为了解地块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污染情况,减少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决定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此,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官桥镇立新片区溪安路西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位于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中心镇区立新片区(中心坐标:东经118.431457°,北纬24.799584°),用地面积11169m2。调查地块内为周边小区建设项目部、民房,地块规划用途为第一类居住用地(R)。
2、污染识别
历史影像资料表明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山林地、农田及民房;2019年作为西侧翰林学府小区建设项目部,北侧部分区域被作为西侧项目临时土方堆场,2020年临时堆放的土方被清理。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人员访谈证实了地块的使用情况,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场地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未有过重污染企业,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3、主要结论
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的污染源存在,调查地块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