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北京--项目负责人--白杨---完成日期: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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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工业园区F座-1厂房
联系人
徐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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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21.12.30
白杨、赵向南
徐营丽
采样/检测
2022.2.22-2.24
赫飞、吕建辉、李嘉辰
柏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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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及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炭黑粉尘(总尘)、正丙醇、异丙醇、乙二醇、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臭氧、氮氧化物、硫酸。
物理因素:噪声、激光辐射。
现场调查照片:
采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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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建设项目属于第九大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第2类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业,该项目所在行业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该项目已采取了一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在正常生产且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条件下,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该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应在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建设项目部分岗位(详见附表8-4)照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应对上述岗位的照明设施进行整改,更换为更大功率的照明灯具或增加设置相应的照明灯具,以使各岗位照度均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要求。
(3)建设项目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做到应检尽检,保证体检率100%,且保证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应对下列劳动者全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①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②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4)建设项目应加强对污水处理等外委作业的职业卫生方面的监督管理,严格监督并督促外委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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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建议:1、完善危险化学品库通风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现场自验收建议:1、规范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内容。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自验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及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