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进口水果购买安全提示
[要闻回顾]近日,我国多地发出有关进口火龙果检测新冠阳性的通告,相信大家也还没有忘记,此前也有过关于进口车厘子、进口冷链食品等检出外包装表面新冠病毒阳性的报道。我国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在全球疫情大流行依旧处于高峰期的背景下,进口物品需要我们提高警惕,“人物同防”的疫情防控线需要所有人携手共筑。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7407.html)
【热点聚焦】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进口水果市场销售疫情防控
[要闻回顾]针对近期国内多地发生进口水果包装及产品检出核酸阳性事件,近日,鹤壁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强化进口水果市场销售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下发《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实施市域外采购进口水果主动报告备查制度,在进口水果经营、贮存等环节施行“七专”(即专区域、专人员、专通道、专台账、专工具、专消毒、专监管)管理。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立即组织开展对全市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水果经营门店的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进口水果经营户是否符合“七专”管理要求,是否购进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进口水果,销售人员、场所安全防护是否到位等。
三是强化宣传告知。印发《鹤壁市市场监管局进口水果经营及消费提示函》,在全市各个水果经营门店张贴,同时利用鹤壁融媒、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介向社会发布,引导水果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要求,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水果时注意查看公示信息,做好实名登记和个人防护。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472人次,排查农贸市场15家、大中型商超35家、各类水果经营户295家,张贴《进口水果经营及消费提示函》350份,下架进口水果2820公斤。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8529.html)
【知识点】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密切跟踪相关国家和地区疫情走势,加强分析研判,动态调整措施;加密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坚持人员、物品、环境同监测,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落实边境管控措施。跨境运输企业要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的要求,实行非接触式货物交接模式;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等风险防范。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CTI小贴士】购买进口水果的注意事项
1. 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尤其通过自行网购、代购、海淘等途径购买的无相关证明的进口水果。
2. 进口水果应具备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超市或水果专营店购买。
3. 选购进口水果时,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购买后要对水果包装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处理,防止病毒传播。
保健食品行业
【热点聚焦】安达市警方破获两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保健食品千万别乱吃
[要闻回顾]冬季整训工作开展以来,安达市公安局对“食药环”领域犯罪持续保持“零容忍”的严打高压态势,紧盯食品、药品安全不放松,成功破获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近日,安达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查行动。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安达市一家保健品商店和一家擦鞋店内销售无合法资质的保健食品。民警当场对货品进行扣押,经抽样检测,两家店铺抽检的保健食品均检测出国家明令禁止非法添加的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祥、张某芝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8451.html)
【热点聚焦】保健品变“毒品” 山东警方侦破两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要闻回顾]保健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但在所谓的“保健品”里,非法添加“西地那非”,宣称其销售的“保健品”具有某些“药效”,使保健品变成了“毒品”,严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近日,东阿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加强研判、快速出击,成功侦破两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1月14日,东阿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侦破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长期从事保健品销售行业,在其销售的保健品中检验出西地那非成分。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1年12月22日,东阿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赴湖北省宜昌市,将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家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家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采取使用他人微信账号联系业务、使用他人银行卡收取货款、使用化名及网络虚拟手机号收发货等方式通过网络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家已被批准逮捕。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8250.html)
【知识点】
西地那非的商品名为“万艾可”,1998年3月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批准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ED)。西地那非作为一种处方药,还可以用于治疗肺高压与高山症等,发生过中风、心脏病发作、低血压、有某些罕见的遗传性眼病和色素性视网膜炎的患者禁用。使用西地那非带来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潮红、消化不良、鼻塞及视觉异常等症状;若与硝酸甘油同时服用,会造成血压叠加下降。因此,在脱离医生指导的情况下使用西地那非,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利益,在保健品中违法添加一些西药成分,往往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治疗”效果,欺骗性较强,但由于非法添加的成分未经科学配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东阿警方提醒消费者:市场上这类非法产品常常会冒用某些合法注册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简单的识别:
1.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经过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名单。
2. 认真阅读标签和说明书,特别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一旦发现可能购买了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食品、保健食品,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CTI小贴士】食品中涉嫌添加的“非法添加物质”包括什么?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1. 因危害人体健康,被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
2. 因危害人体健康,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的禁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名单上的物质;
3. 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
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目录》
餐饮食品行业
【热点聚焦】泸州市重拳出击 严打加工“地沟油”行为
[要闻回顾]1月11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家火锅店涉嫌回收熬制“地沟油”线索后,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专案组开展前期调查工作。
1月17日时机已成熟,联合专案组对该火锅店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见该火锅店后厨负责人徐某正在加工熬制餐厨废弃油脂,经徐某现场指认,现场加工熬制的“火锅油”是前几天顾客吃完火锅后,对废弃物进行油脂分离收集,达到一定量后将收集油脂加入新购进火锅底油混合后进行加工熬制“火锅油”,并现场演示加工餐厨废弃油脂用于熬制“火锅油”的全过程。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8484.html)
【热点聚焦】“叫了个炸鸡”叫停,别让外卖卫生“炸锅”
[要闻回顾]1月19日,四川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网红外卖店“叫了个炸鸡”。调查中发现该店存在涂抹保质期和售卖过期食品、生肉未覆盖保鲜膜等行为。对此,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商家立即整改,并下架外卖平台,对经营过期食品行为已立案处置。
消费者苦外卖安全问题久矣。使用过期原材料、餐饮制作环境卫生不达标,这些都是许多外卖餐饮店存在的食品安全乱象。因为外卖制作流程的相对隐蔽性,很多外卖的卫生安全难以得到保障。一些不良外卖商家为了节省成本,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违反卫生安全标准,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信息来源:http://k.sina.com.cn/article_3363163410_c875cd12020018j4h.html)
【知识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加工制作基本要求规定:
1. 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措施,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1)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餐饮食品行业
【热点聚焦】泸州市重拳出击 严打加工“地沟油”行为
[要闻回顾]1月11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家火锅店涉嫌回收熬制“地沟油”线索后,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专案组开展前期调查工作。
1月17日时机已成熟,联合专案组对该火锅店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见该火锅店后厨负责人徐某正在加工熬制餐厨废弃油脂,经徐某现场指认,现场加工熬制的“火锅油”是前几天顾客吃完火锅后,对废弃物进行油脂分离收集,达到一定量后将收集油脂加入新购进火锅底油混合后进行加工熬制“火锅油”,并现场演示加工餐厨废弃油脂用于熬制“火锅油”的全过程。
(信息来源:http://news.foodmate.net/2022/01/618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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