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化学试剂一厂外围地块风险评估报告
项目单位: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1月19日,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本地块土地整理单位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遵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在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天津市西青区化学试剂一厂外围地块(简称“试剂一厂外围地块”)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
试剂一厂外围地块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侯台水西公园风景区东南侧,地块调查总面积7337.97m2,东至天津市化学试剂一厂地块现状西围墙,西至侯台公园周边地区文正路与保山西道交口东南侧地块(以下简称K地块),南至天津市化学试剂一厂地块现状北围墙,北至K地块。根据《侯台城市公园周边规划》,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由于侯台地区的控规正在调整,但该地块周边路网已经建成,地块的边界可确定。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5.3.1规定,“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因此,本地块在进行土壤环境调查时,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根据前期调查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潜水含水层中镍、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检出结果超过了相应的水质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水平。因此开展了本次风险评估工作。
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镍、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应考虑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途径、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的暴露途径。经风险评估,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镍、顺式-1,2-二氯乙烯、反式-1,2 -二氯乙烯、三氯乙烯风险水平均可接受,无需进行修复;氯乙烯致癌风险大于10-6,对人体健康存在风险,需进行修复。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的要求,将风险评估公式反算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进行比较。最终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为修复目标值。根据检测的地下水清洁点圈定地下水修复范围,氯乙烯的地下水修复面积为3034.41m2。修复深度为地块内整个潜水含水层,该潜水含水层底界埋深普遍在12.0m左右,局部埋深14.0m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