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动态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制定了《农业农村部标准化管理办法》。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代替GB 2763-2021、GB 2763.1-2022)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3-2026、GB 23200.113-2026、GB 23200.121-2026、GB 23200.122-2026、GB 23200.123-2026、GB 23200.124-2026、GB 23200.125-2026,以上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安徽省实施办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6-2030年)〉的通知》(农牧发〔2026〕2号)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2026年安徽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5.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粮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6年湖北省粮食工作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坚持“两性并重、两轮驱动、两高并进”,重点完善储备体系、抓好粮食收购、强化流通监管、推动产业升级、加强科技人才支撑,并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农民售粮款兑付及食品安全底线,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贡献粮食力量。
6.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6年第1号
根据《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企业申报、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现场评估,现确定杭州德兴蜂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2026年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年。
7.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6第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对符合引种备案要求的190个玉米品种、11个大豆品种和3个水稻品种予以备案。现将引种备案品种的品种名称、引种备案号、育种者、审定编号、引种者、引种适宜种植区域等信息予以通告。
行业资讯
1.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进入春季禁渔期
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春季禁渔期制度,期间禁止除娱乐性垂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在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下,各地有序做好春季禁渔期管理工作。
2.2026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GB 2763-2026在合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的基础上,新制定残留限量370项、修订23项。新版标准共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85种农药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
3.品牌农业3.0时代来了!中央一号文件用科技+绿色+全链,为农业品牌“定位”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将“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作为核心目标,明确品牌农业与科技、绿色、质量农业共同构成“四位一体”发展体系。文件强调通过科技赋能品种创新、绿色筑牢质量根基、全链条开发价值,推动农产品向高附加值品牌转型。实施路径包括强化县域特色产业、深化农文旅融合、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及拓展电商等渠道。配套保障措施聚焦流通设施提质、精准帮扶与人才培训,以合力提升品牌运营实效,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邀请参加2026年农业质检机构内审员业务技术专题培训班的函
为提升农业质检机构业务技术能力与规范化管理水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定于202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在江西上饶举办内审员业务技术专题培训班,后续开展远程辅导至4月30日。培训内容涵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评审问题解析、内部审核实务等。报名截止3月25日,通过“农业检测”微信公众号在线进行。考核合格者核发培训证书。
5.农业农村部部署“十五五”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工作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意见》,全面部署“十五五”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工作。文件强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统筹保产、控药、质量、生态与安全,大力推进精准用药。将通过强化监管、落实实名购买、创新废弃物回收、集成智能监测与高效装备、推广统防统治等措施,巩固化学农药减量化成果,持续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
6.辽宁省开展2026年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
为净化种业市场、保障春耕用种安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于2026年2月25日部署开展春季种子监管专项行动。行动以玉米、大豆、水稻等作物种子为重点,对生产经营行为、种子质量、标签真实性等开展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专项行动自2月起至6月结束,分阶段组织实施。
7.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的通知
泉州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种子监督抽查的组织和落实,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方案,委托具备检验资质的种子检验机构开展种子质量检测工作。市种子站负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市植保植检站负责种子检疫抽查,统一协调上级下达的种子监督检查任务,并选择重点县(市、区)开展指导和抽查。。
8.蓬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6年春季禁渔的通告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现就2026年春季禁渔通告如下:自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县所有天然水域实行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及销售、收购、加工、运输天然渔获物等行为。对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据《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9.2026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8200万亩左右
2026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3月3日发布,文件提出,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8200万亩左右,明确了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760亿斤左右,蔬菜种植面积、淡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100万亩、380万吨以上,确保可操作、可量化、能落地。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