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依据(标准):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J51/T 014-2013
《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2008
《电力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L/T5493-2014
《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 F81-01-2004
2.取样规则:
对于混凝土灌注桩或桩头破损的预制桩必须进行裁桩并做打磨处理。
沉管灌注桩: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承台全数检测。
钻孔、冲孔、旋挖成孔灌注桩:对于直径小于500mm的灌注桩,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承台全数检测。桩径在500mm及以上的灌注桩,全检。
干作业成孔桩(墩)、预制桩、载体桩: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承台全数检测。
预应力管桩:单节桩应抽取总桩的10%,且不少于10根。多节桩设计等级为甲级时,抽检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设计等级为乙级或丙级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承台中抽检桩不少于1根,一柱一承台全数检测。
3.计划提交报告时间:
检测完成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