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构筑物的变形监测是确保轨道安全和稳定的重要环节。为有效控制潜在风险,变形监测报警值应同时考虑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关键因素。当监测数据达到或接近报警值时,必须迅速进行报警,通知所有相关工程参与方和相关部门,并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防止构筑物和周边环境受到损害。监测技术成果应完整且规范,包括监测日报表、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所有资料需真实、准确,并按标准格式记录和整理,以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和决策依据。
轨道交通构筑物变形测量
◉ 监测标准
(1)《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 8-2016
◉ 监测方法
对于铁路、地铁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及运营安全最大的风险在于下部构筑物的稳定性,因此需要对轨道交通构筑物的变形进行监测,常规的监测包括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施工影响范围外,数量不应少于3点。宜设置具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或利用已有稳定的施工控制点,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小于0.5mm)。基准点的埋设形式,按有关测绘规范、规程执行。测定特定方向的水平位移宜采用视准线法、小角法或方向线偏移法等方法;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宜采用前方交会、自由设站、导线测量或极坐标等方法。
依据相关规范和相关设计文件,基坑监测频率的确定应能满足系统放映监测对象所监测项目的重要变化过程而不遗漏其变化时刻的要求。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考虑基坑类别、基坑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而确定。
◉ 报告内容
轨道交通构筑物变形监测报警值应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两个值控制。
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报警值时,必须立即进行报警,及时通报工程参与各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对构筑物和周边环境所保护对象采用相应的应急措施。
监测技术成果应包括监测日报表、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监测资料应真实、客观、准确,并使用正规的监测记录表格、数据整理及时。
服务优势
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