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依据(标准):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J51/T 014-201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2008
《电力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L/T5493-2014
《劲性复核桩技术规程》JGJ/T327-2014
《港口工程基桩静荷载试验规程》JGJ255-2002
《港口工程嵌岩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GJ285-2000
《载体桩设计规范》JGJ135-2007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12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核地基技术规程》JGJ/T213-2010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S167-4-2012
取样规则: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计划提交报告时间:
检测完成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