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校准标准物质是用于校准测量设备、评价测量方法以及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性和一致性的关键工具。
它们在化学分析、环境监测、医药检测、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广泛应用,通过提供精确的参考值,帮助验证分析方法的准确性,校准仪器以消除系统误差。
在实际应用中,它们不仅提高了测量的精确度和可靠性,还为实验室质量控制提供了有力支持。
提供GC、GC-MS、水活度仪、电位滴定仪、PCR仪、ICP、ICP-MS、流动分析仪、生乳冰点仪、密度仪、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仪、重金属水质在线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黏度计等设备检定/校准和标准气体等检测标准物质。
货号 |
产品中文名 |
GBW(E)091106 |
定量PCR仪校准用标准物质 |
GBW04608 |
钐同位素溶液标准物质 |
BWQ 08040005 |
除烃空气 |
GBW(E)084807 |
化学需氧量(CODcr)溶液标准物质 |
GBW13968 |
二氧化硅纳米薄膜厚度标准物质 |
GBW13980 |
氧化铪薄膜膜厚标准物质 |
GBW(E)062575 |
氮(空气)中氯气气体标准物质 |
GBW(E)083035 |
亚硝酸钠溶液标准物质 |
GBW(E)130854 |
氟油密度标准物质 |
GBW(E)130373 |
渗透压摩尔浓度标准物质(氯化钠溶液) |
GBW(E)084798 |
甲苯中苯溶液标准物质 |
GBW(E)091104 |
定量PCR仪校准用标准物质 |
GBW(E)085166 |
镍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 |
GBW(E)130569 |
镨铒滤光片 |
GBW04622 |
镉同位素溶液标准物质 |
GBW13628 |
假塑性非牛顿流体黏度标准物质 |
GBW(E)136736 |
生乳冰点仪校准用溶液标准物质 |
GBW(E)130854 |
氟油密度标准物质 |
GBW(E)130373 |
渗透压摩尔浓度标准物质(氯化钠溶液) |
GBW(E)061839 |
氮(空气)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 |
GBW(E)061879 |
氮中甲烷和一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
GBW(E)130722 |
黏度标准物质 |
GBW(E)130594 |
倾点标准物质 |
GBW(E)060783 |
氮(空气)中苯气体标准物质 |
GBW(E)110090 |
闭口闪点标准物质 |
GBW(E)061837 |
空气中氢气体标准物质 |
GBW(E)083437 |
水中亚硝酸盐氮溶液标准物质 |
BWQ 08010232 |
氮中14组分卤代烃混合气体标准物质 |
GBW(E)061838 |
氮(空气)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 |
WSBW-614 |
高纯氮气体标准物质 |
GBW(E)130735 |
黏度标准物质 |
GBW(E)061848 |
氮(空气、氩)中氰化氢气体标准物质 |
GBW(E)130451 |
37℃黏度液标准物质 |
GBW(E)090617 |
甲醇中胆固醇溶液标准物质 |
GBW(E)061872 |
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 |
GBW(E)130593 |
倾点标准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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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客户的产品定制要求,为客户灵活定制专业的标准物质产品,更多产品需求欢迎致电详询。
生产资质: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ISO 17034:201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注册号:CNAS RM0031),并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研发实力:希派科技作为原LGC中国区研发中心,接轨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现有完善的⽣产⼯艺流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种类多样的实验设备、1500m2研发和生产基地,为标准物质的研发生产提供强有⼒的技术⽀撑。
企业背景:希派科技作为CTI华测集团全资子公司,拥有一支素质高、 专业精的研发生产团队,有多项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产品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国家标准物质,通过⾃主研发、品牌代理等⽅式为⽣物医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多个重要领域提供全⽅位的标准物质解决方案。
标准物质、对照品和化学试剂的区别有哪些?
名称 |
特点 |
标准物质 |
用于定性或定量分析,提供证书,具有溯源性,提供不确定度 |
对照品 |
用于药品的鉴别、效价、含量测定,仅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仅在药典检测范围内拥有较高的计量溯源性和权威性。 |
化学试剂 |
仅作科研用途,不可用于定性或定量分析,不可作为计量溯源。 |
选择、购买和验收标准物质时应考虑哪些要素?
用户在选择、购买标准物质时,应考虑以下要素:
(1)特性量的种类及定值方法:某些标准物质可能只适用某一特定方法或专属领域的应用,某些标准物质的值有特殊规定,如含结晶水的值,应对证书中该类说明加以注意,防止误选误用。
(2)特性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应具有与测量过程相适应的水平,如浓度。
(3)可接受的不确定度水平:标准物质特性量的相关不确定度水平应与日常测量中的精密度和正确度限度要求匹配。
(4)基体: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应与用于检测过程的对象(待测物)具有尽量相近的基体,如低合金钢中的碳或不锈钢中的碳。
(5)形式:可能是试片或加工样或粉末,也有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制备。最好使用与待测样品形态相同(如固体或气体)的有证标准物质。
(6)最小样品取样量:若有证标准物质证书上规定了能代表总体的最小取样量,使用者必须遵循。
(7)量:有证标准物质的量对于整个实验项目应当充足,必要时还需要有所预留。避免在一个特定的测量过程中还需开启其他单元,除非有证标准物质是供单次使用。
(8)稳定性:只要可能,有证标准物质应在整个试验阶段中具有稳定的特性。具体有如下三种情况:
1) 特性稳定,无需采取预防措施;
2) 经认定的特性值可能受储存条件的影响,比如,在开瓶前后均需按照证书中的条件进行储存;
3) 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已确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已知速率发生变化的)特性。使用者应遵循在证书或其他相关文件中的使用说明。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仅在这些条件下是有效的。
对于购买到的标准物质,在收到后应首先对照证书确认标准物质的运输条件符合要求,然后核对品种、数量等是否与购买要求一致;包装、外观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清晰、完整;有无证书;是否在证书声明的有效期内等,核对完毕后,立即按照证书中规定的保存条件进行保存。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研制或发售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