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为了实现铁路系统的互联互通,制定了2008/57/EC《铁路互联互通》指令及TSI技术规范,要求所有铁路装备产品必须严格符合这些标准。在出口欧盟时,轨道交通装备产品不仅需要满足TSI技术规范,还需符合CE、REACH、RoHS等多项指令和法规。完成符合性认证后,产品还需接受目标国的DeBo认证以及欧盟的CSM安全评估,并在目标国的国家安全机构或欧盟铁路管理机构进行注册,确保产品在整个欧盟市场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服务类型 | 服务内容 |
符合性认证咨询服务 | 适用产品:机车车辆、货车、基础设施等 应用标准:2016/797/EU, 1304-2014/EU, 1302-2014/EU |
CE认证及咨询服务 | 适用产品:轨道交通零部件产品 应用标准:机械指令(2006/42/EC), 电磁兼容EMC指令(2014/30/EU), 低电压指令(2006/95/EC) |
REACH和RoHS法规符合性评估及测试服务 | 适用产品:轨道交通电子元器件产品、非金属材料产品 应用标准:EC 1907/2006(REACH), 2011/65/EU(RoHS) |
机车车辆出口欧盟目标国注册流程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 适用产品:机车车辆整车 应用标准:欧盟境内不同国家的国家安全机构NSA规定的特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