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联合五部委在2020年10月出台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和2021年12月联合九部委联合再深一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及出台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正式开启了我国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华测小编为各位看官解读国家中央出台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01简介
<指导意见>明确了气候投融资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并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定义和支持范围。将选择实施意愿强、基础条件较优、具有带动作用和典型性的地方,开展以投资政策指导、强化金融支持为重点的气候投融资试点。<方案>的推出即是在进一步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的基础上对<指导意见>试点工作规划的细化,是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推进的重点内容。
02内容与方向
<方案>提出计划通过3-5年的努力,在试点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打造若干个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平台,使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向气候投融资领域充分聚集。
03重点任务
推进气候投融资信息披露与强化碳核算构建第三方市场
企业应以<指导意见>确定的标准体系为指南,积极加强气候投融资信息的透明度,按照相关最新的信息披露标准,推动建立企业公开承诺、信息依法公示、社会广泛监督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与此同时,在推进企业气候投融资信息披露方面,还应重视各类智库、认证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角色,构建完善的第三方市场,为企业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开展企业碳核算和气候信息披露提供便利。
参与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是“一带一路”低碳化建设的关键力量,企业参与气候投融资的国际合作不仅可以为企业自身发展带来机遇,助力气候减缓和适应项目在境外落地,引入国际相关的资金、技术,促进企业气候业务的开拓;也有助于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气候风险。企业应当积极探索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的机遇,将气候风险的评估、管理作为其自身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体现中国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担当。
04结语
为符合国家主导的气候变化政策和各地政府即将出台的政策,企业应对气候变化信息披露和企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管理在未来几年应是企业着重关注的推进点。企业应积极回应国家双碳政策的步调,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跟国家共同营造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