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原巨野亚华果蔬有限公司地块位于菏泽市巨野县欧洲城以南,佳农果 蔬有限公司以北,金山路以西,花冠集团酿酒有限公司以东。占地面积为 22038m2。地块2003年之前为农田,种植玉米等作物;2003年至2021年为巨野 亚华果蔬有限公司,用于果蔬收购、储存、销售;2021年巨野亚华果蔬有限公 司停止运营,地块内厂房开始拆除。目前地块内东北侧建筑为原亚华果蔬公司门 卫值班室及原办公楼;地块南侧建筑为原亚华果蔬公司配电室;地块内其余建筑 物均已拆除,现状为空地和荒草地。根据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本地块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开发,属于第一类用地。
受山东巨野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 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 供技术依据。
经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 污染源,为保证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开展了初步采样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设置7个土壤监测点位( S1-S7)、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W1-W3),地块外西南侧农田处(地下水流向上游)设置1个土壤地下水对 照点。共采集32个土壤样品(包含土壤平行样品3个)和5个地下水样品(包 含地下水平行样品1个)。土壤检测因子为重金属( 7项)、VOCs( 27项)、 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及pH值;地下水检测因子为常规指标(19 项)、金属类(13项)、VOCs( 4项)及石油类。
土壤质量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质量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IV类标准进行评估。
根据本地块调查的检测数据,土壤样品中检测出砷、镉、铜、铅、汞、镍等 6项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他检 测因子均未检出。地块地下水样品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 锰、钠的检测浓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 限值要求,其他检测因子在所有检测点位检测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要求。该地块区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 源,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较小。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 值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认为该地块的 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 制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在本次调查 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巨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巨野县生态环境局的大力 协助,在此表示感谢。
具体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