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义安镇北盐场村原国营苗圃办公区位置地块,位于山西省晋中介休市义安镇北盐场村西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14.46036″,北纬37°8′32.63119″,地块四周为耕地。项目占地面积17.56亩。
地块原用途为建设用地,下一步拟用途为科研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介休市百林湾生态园有限公司委托山西腾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介休市义安镇北盐场村原国营苗圃办公区位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历史为介休市原国营苗圃办公区,始建于1950年,主要用来办公、存储农具及树苗等,经人员访谈得知在1993年-1996年期间地块内部分区域存在过陶瓷厂,2021年5月拆除南侧办公房,建筑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回填约0.5-1.5米深的耕土,耕土来源于介休市宋古村耕地。经污染识别,对本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因子有:氟化物、重金属砷、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企业有养殖场和介休市升达贸易有限公司。经污染识别,对本地块土壤可能产生污染的因子有:重金属(砷)、氟化物、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9个(包括一个土壤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4个(包括一个地下水对照点),采样调查共采集27组土壤样品(另采集4组土壤现场平行样),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另采集2组地下水现场平行样),所有样品全部送检。
土壤样品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pH值、有机氯农药、氟化物、石油烃。
地下水样品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pH值、有机氯农药、氟化物、石油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9项。
根据检测检测结果分析,判断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可作为科研用地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具体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