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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818号,年产40万台套1.8升涡轮增压发动机缸体、缸盖等关键零部件。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1132

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登记日期2017.2.28

  • 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宁波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杭州湾

    联系人

    金秋菊

     

  •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6.12.1

    李瑞霞

    金秋菊

    采样/检测

    2016128日~1210日、1224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溶剂汽油、正己烷、戊烷、异丙苯、1-甲基-1-苯基乙基过氧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

    -

    -

    化学毒物

    6

    6

    100

    物理因素

    27

    25

    92.6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     项目分类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为:一般、较重、 严重职业病危害三类。

    同时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该项目行业编码为C36“汽车制造业”,小类为C366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     综合结论

    本(1)总体布局:本项目总体布局情况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本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溶剂汽油、正己烷、戊烷、异丙苯、1-甲基-1-苯基乙基过氧化氢、噪声。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各岗位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溶剂汽油、正己烷、戊烷强度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磨合岗位噪声强度超标,需做好个体防护。

    4)职业病防护设施:针对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该企业采取了相应防尘、防毒、降噪、防暑等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检测数据,除磨合岗位噪声强度超出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各工种接触的物理、化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采取的防护设施能达到相应的防护效果。

    6)建筑卫生学设置:本项目建筑卫生学设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7)辅助用室设置:本项目辅助用室的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8)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本项目为作业工人配备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其配备的种类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9)职业卫生管理:建设单位设有职业卫生的管理部门,设有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制定了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10)职业健康监护:建设单位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数不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规定。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因此,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该项目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2     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1  加强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由于该项目存在噪声超标岗位,企业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督促工人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噪耳塞。

    2  为机加工、热试间磨合工、清洁度室清洁工配备防油性颗粒物的防护用品(如3M9041A有机蒸汽异味及颗粒物防护口罩)。

    3  完善热试间磨合岗位一氧化碳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设置。

    4  加强已设置防护设施维护,特别是磨合岗位的局部吸风罩、通风管道,清洗岗位局部吸风罩的及时维修确保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行,并注意完善检维修记录。

    5  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日常监测工作及噪声岗位监测结果告知。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GBZ188-2014)的相关要求,对未进行体检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等规定的新要求,对职业卫生管理台账进行相应的完善。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建设项目建设施工期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2完善个体防护用品、辅助用室、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的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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