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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食品行业资讯(26.2.26-26.3.4)

发布时间:2026-03-06 浏览次数:58

监管资讯

1.《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公布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

一、平台提供者责任: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员,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需建立审查登记、风险管控等制度,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每半年核验一次)。应制定《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排查资质、信息等风险,发现违法须立即制止并报告。需保存订单信息不少于三年,设置投诉举报入口,并对推介食品承担查验责任。二、入网食品销售者责任:须取得合法资质,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应在主页显著位置公示许可、备案及食品标签等信息,确保真实一致。对食品宣传不得虚假,对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须保证储运条件达标。销售企业应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将网络销售特殊性纳入风险管控。三、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实施线上监测和抽检。平台未履行管理、审查或报告义务,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销售者使用虚假资质或信息公示违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单位故意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并处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2.《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公布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平台提供者责任: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员。需建立审查登记、抽查监测等制度,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核验(每半年一次),并实地核查许可证真伪。应制定《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和实地抽查排查风险。需确保入网经营者展示实体门面、实际地址等信息,并对无堂食、明厨亮灶情况设置专门标识。发现违法行为须立即制止并报告。订单信息保存不少于三年,每半年报送入网经营者身份信息。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必须有实体门店,取得合法许可,线上线下信息一致。无堂食须设标识,鼓励实施明厨亮灶。加工制作须符合规范,不得委托加工或在加工区外操作。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并封口,保证配送安全。自行配送或委托配送均须对配送人员进行培训管理。三、法律责任:平台未履行审查、报告、标识展示等义务,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提供者无证经营、使用虚假资质、违规加工或包装,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单位故意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并处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饼干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本细则适用于饼干生产许可审查,需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使用。一、生产场所须按工艺布局,划分为一般、准清洁和清洁作业区,不同区域有效分隔,防止交叉污染。二、设备设施应配备筛分、调粉、成型、熟制、包装及异物检测等设备。产生油烟或粉尘的区域须设排风或除尘设施。检验室需配备满足感官、水分、酸价、微生物等指标检测的仪器。三、工艺流程应遵循原料预处理→配料→成型→熟制→冷却→包装的流程,明确配料、熟制、异物控制等关键环节。四、清洁消毒人员须经培训,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应执行健康检查,佩戴手套前须洗手消毒。五、管理制度须建立采购查验、检验留样、食品安全追溯、仓储、废弃物清理、设备维护、微生物监控及虫害防控制度,确保全程可追溯。六、试制产品须提供同批次检验合格报告,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七、附件包括13类饼干定义、检验项目与方法、主要标准清单及常见风险防控建议。


  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本意见旨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明确权责分工与监管要求。一、分类分级许可:保健食品等5类特殊食品由省局许可;乳制品等3类由设区市局许可。食品集市举办者须有合法主体资格,个体工商户等不得申请。现场核查不得委托下级,特定业态(如特大型餐饮)须由县级局组织。二、现场核查规范:生产许可核查组由“2名监管人员+1名技术专家+1名观察员”组成,经营许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负责。小麦粉、大米等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对“三小一摊”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三、证后监管联动:生产主体获证后3个月内、经营主体1个月内须开展首次检查,并进行全项监督抽检。停产超6个月须报告,复产前需核查。建立退出机制,联动注销异常主体许可。四、指导服务:加强新规宣贯,对“三小”开展证前指导及入市培训。五、技术支撑:建设省市县检查员队伍,填补审查标准空白,优化数字管理系统。六、保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准入管理纳入考核,动态评估推进情况。


  5.关于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本办法旨在规范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适用范围与原则: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遵循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科学随机、公开公正原则。涵盖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原辅料控制、关键环节控制、标识信息、贮存运输、检验控制、不合格品管理、信息追溯、事故处置12大项内容。二、检查实施:由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实施,可邀请技术专家辅助。日常检查实行“双随机”抽查,对婴幼儿专用产品、纳入许可管理、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风险等级高的企业适当增加频次。专项检查针对特定事项或告知承诺审批获证企业开展。三、后续处理: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或移交线索;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责任约谈。检查结果载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四、法律责任: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或企业拒绝检查的,依法依规处理。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的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6.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本计划旨在加强福建省2026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聚焦重点区域、产品、问题与对象,强化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协同。一、检查对象:全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二、检查方式与频次:统筹日常、飞行、体系及专项检查。日常检查频次按风险等级确定。飞行、体系检查纳入频次计数,但不受限制。三、任务分工: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依据飞行检查不合格情况及企业风险划分等级分别展开工作。四、检查内容:依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重点检查生产环境、进货查验、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交付等,并关注标签标识、委托生产、主体责任、追溯信息录入及许可条件保持。五、工作要求:科学制定计划,丰富物料平衡、电子取证等手段;建设三级检查员库,强化检查与办案衔接;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实施闭环管理;依托智慧平台实现检查全过程线上管理。按时总结上报。

 

  肉制品行业


  1.吉安市局庐陵新区分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为破解“生鲜灯”误导消费痛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近日,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庐陵新区分局聚焦群众“菜篮子”安全,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还生鲜产品“本色”,筑牢消费安全防线。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自2023年12月1日该办法施行以来,违规使用“生鲜灯”已被纳入监管重点。执法人员重点排查了辖区内6家农贸市场的肉类生鲜摊位,逐户拉网式核验照明设施,严查红、粉等“美颜”生鲜灯。对违规经营户,执法人员现场普法、讲解危害,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此次共排查摊位30余家,督促更换生鲜灯20余盏。经过整治,辖区生鲜照明环境显著改善,“生鲜灯美颜”现象得到遏制,消费者购物体验提升。下一步,该局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生鲜灯检查纳入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回头看”,鼓励群众监督,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畜禽肉保鲜2项行业标准颁布实施

  近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牵头制定的《生鲜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和《畜禽肉包装材料要求》2项行业标准正式颁布实施。


  《生鲜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明确了生鲜肉冷加工、包装标识、储存、装卸载、运输、销售、末端配送、信息追溯与记录等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强调全程温控管理,旨在最大程度保持生鲜肉色泽、风味与营养品质,抑制微生物生长,降低产品损耗。《畜禽肉包装材料要求》针对直接接触畜禽肉的包装材料,对其性能、安全、环保及质量等技术指标作出规定,特别针对畜禽肉保鲜要求,明确了包装材料的阻隔性能、穿刺强度等关键指标,旨在指导包装材料的正确选用,进一步保障畜禽肉产品在仓储、运输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


  上述2项标准将为我国生鲜肉冷链流通和畜禽肉包装产业提供统一技术指引,有力保障畜禽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减少流通损耗,助推行业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


  3.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宝鸡市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肉制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深入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整治责任。及时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聚焦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管。以肉制品小作坊及流通、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紧盯许可资质、原料采购、生产环境、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台账记录不规范、环境卫生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强化抽检监测,严控安全风险。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技术支撑作用,对肉制品小作坊开展针对性抽检,重点检测熟肉制品中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及非法添加物等指标,精准排查安全风险,切实防范肉制品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抽检2批次。深化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注重宣传赋能,通过现场发放《鲜冻畜禽肉消费提示》360余份、张贴专项行动通告等方式,向经营户和消费者普及肉制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及风险防范技巧,有效提升群众食品安全辨识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形成“监管有力、主体自律、群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肉制品是民生消费核心品类,其安全风险具有权重高、场景多、链条长的特点,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与风险前置防控的重点领域。肉制品行业容易出现的风险点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合理、动物源性成分掺假、塑化剂污染等方面。其中,微生物污染是熟肉制品领域普遍存在的突出质量安全问题。熟肉制品因营养成分丰富、水分活度较高,易成为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适宜环境。常见的微生物污染类型包括细菌、霉菌及酵母菌等,此类微生物不仅会缩短产品保质期、劣化感官品质,更可能引发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在熟肉制品的加工、运输、销售全链条中,各环节均存在微生物污染的潜在风险。部分小型生产企业由于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微生物污染问题发生概率相对更高。生产企业应在熟制/杀菌关键控制点设置、关键控制点要求与实际记录匹配情况、清洁作业区洗手更衣措施、洗手设备下水密封状况、工器具清洁消毒存放区域设置以及冷却间冷凝水防护等方面予以充分重视。

 

  校园餐饮


  1.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春季开学第一餐食品安全集中统一检查行动

  为切实保障春季学期师生饮食安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辖区局、监管所成立开学第一餐专项检查小组,于开学首日开展2026年春季开学第一餐食品安全集中统一检查行动。3月2日开学首日,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处室下沉督导,辖区监管人员统一行动、协同发力,聚焦大宗食材供应商、校外配餐单位、学校食堂、订餐学校四类主体开展现场排查,重点核查食材采购溯源、储存加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餐饮具消毒等情况,实现全流程监管无死角。检查中,执法人员坚持监管与指导并重,“查隐患”与“促规范”双线并进,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开学首日累计现场检查328家学校食堂、24家校外配餐单位、23家大宗食材供应商、40家订餐学校和187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1679家学校食堂,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责令38家单位限期整改。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春季学期全覆盖检查,开展食材抽检,严防严管严控,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织密防护网,为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2.西安市全面启动2026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26年春季开学在即,西安市全面启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护航开学“第一餐”。强化统筹: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原则,聚焦学校食堂、配餐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校外托餐机构及校园周边五大领域,同步抓好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由市食药安办牵头多部门,构建“主体自查、属地排查、市级督导、闭环整改”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压实责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营养指导员。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岗前培训,从源头消除风险。精准防控:严管学校食堂许可资质与加工规范;严审配餐企业及食材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智慧赋能:推进“互联网+AI监管”建设,实现关键环节实时监控;鼓励供餐企业开展体系认证。健全“接诉即办”机制,畅通家委会沟通渠道,推广“小份菜”及带量食谱,引导学生健康节约。市级督导:组建4个联合督导组,分片包干深入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抽查。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实行“排查—交办—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3.四川开展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

  自2月24日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开展2026年度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旨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守护师生权益,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此次检查为常态化监管行动,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平台)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现全环节监管无死角。检查聚焦三大重点领域,在食品安全管理上,严查学校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度等落实情况,规范食堂承包经营招投标流程,排查食材供应商冷链运输、库存管理等隐患;在膳食经费管理上,核查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化情况,要求公示收费、收支等信息,严禁违规收费,严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在营养配餐及反食品浪费上,禁止重复使用食谱、供应高油高盐高糖餐食,确保学生餐符合相关指南,督促学校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小知识】诺如病毒传播特点及应对方案

  春季开学在即,又到了校园食堂诺如病毒高发的时段。该病毒之所以容易在校园食堂集中爆发,与其极低的感染剂量、超强的环境抵抗力以及校园食堂特有的供餐模式密切相关。一旦应对不及时,很容易出现聚集性疫情。学校食堂食品经多人手工作业,若从业人员如厕后未彻底洗手,极易污染食物。尤其是食用前不再加热的即食食品,风险极高。同时,学生群体密集,共用餐具、水龙头、扶手等设施,易通过手接触口鼻造成粪口途径传播。感染学生呕吐时,呕吐物中的病毒会形成气溶胶,污染空气和周边物体表面。应对措施应围绕阻断传播途径和控制传染源展开:1.从业人员严管:落实晨检制度,厨师、服务员一旦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须立即离岗,症状消失后持证明方可返岗。在制备即食食品、分餐时必须佩戴手套和口罩。2.食品与水源严控:贝类等水产品必须彻底煮熟。严禁在食堂粗加工区以外宰杀鱼类,防止污水飞溅。开学前需彻底清洗消毒供水设施,暂停供应未经煮沸的直饮水。3.环境卫生消毒:酒精无效,必须使用含氯消毒剂。重点擦拭门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物表。处理呕吐物时,需先用含氯消毒剂覆盖覆盖30分钟后再清理,避免直接清扫引发气溶胶传播。4.监测与应急:发现呕吐、腹泻病例异常增多时,应立即上报。储备充足的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和消毒物资,并定期对厨房人员进行消毒液配比和呕吐物处置的实操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