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报告出具日期: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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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名称: 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海经济开发区本田路1号
联系人:李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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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刘和平
报告书编制人:刘和平、陈金丽、陈哲、孙晶星
报告书审核人:张美精、薛徐香
报告书签发人: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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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X 光机导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X射线、氮氧化物、臭氧。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分类,建设单位现有项目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根据《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标准》GBZ/T181-2024的要求,拟建项目X射线探伤装置属于探伤装置,结合建设单位X射线探伤装置拟使用情况综合判断,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X 光机导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X射线探伤装置属于自屏蔽设备,位于三次元测定室内,放射工作人员主要工作方式为上下工件和操作设备,定期查看X射线探伤装置工作状态。X射线探伤装置单独布置在三次元测定室内,三次元测定室周边无固定作业人员作业,对周边影响相对较小,X射线探伤装置的布局较为合理。
(3)建设单位当X射线探伤装置满功率运行时,设备四周表面外30cm处剂量率均能够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22)及《工业X射线探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中辐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要求。本项目工作场所分区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
(4)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X射线装置防护说明,在设备正常工作情况下,根据理论估算,本项目评价范围内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最大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同时满足“辐射工作人员不超过5mSv/a、公众不超过0.1mSv/a”的年有效剂量约束管理目标要求。
(5)建设单位拟为X射线探伤装置设置较为完善的各种辐射安全设施,包括紧急停机按钮、安全联锁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警示灯、电离辐射危害告知卡等,并计划定期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核查,符合《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
(6)建设单位拟采取的辐射监测和核查计划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的要求。
(7)该建设单位拟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定的应急预案涵盖组织机构、职责、应急原则和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
(8)建设单位拟成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具体的职责,计划补充和完善现有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计划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综上,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X 光机导入项目,经本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建议后,能够达到本次评价目标,符合国家有关放射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可具备正式投入建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