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滨海新区汉沽化工街(汉沽日用化学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报告编制单位:瑞和(天津)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滨海新区汉沽化工街(汉沽日用化学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联系电话:18902021697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
地块名称:滨海新区汉沽化工街(汉沽日用化学助剂厂)地块
调查面积:145600m2
四至范围:东至天津市明达窗业有限公司,西至天津亿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至化工街,北至营城街。
未来规划:工业用地(M)
地块现状:地块现状为空地,部分区域有少许砖头瓦块,地块内构筑物全部拆除,地块内空地地面基本平整,长有杂草,地块四周有围墙和围挡,封闭管理。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无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管线与电线;未发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无腐蚀的痕迹;地表有少量蓄积雨水,未发现排水管或渠、污水池、废物堆放地、井等;无电线、燃气管线等管线。地块内没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入,没有生产和临时占用,无堆土。
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汉沽化工街(汉沽日用化学助剂厂)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化工街北侧,东至天津市明达窗业有限公司,西至天津亿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至化工街,北至营城街,调查总面积为145600m2。
二、土壤污染调查结果
综合初调、详调调查结果:
本地块土壤中金属指标中部分点位砷、汞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铝含量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相关要求计算的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值。其余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氟化物、耗氧量、镍、砷、铝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总磷、总氮、BOD5含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三、风险评估阶段补充调查结果
由于S9点位缺少表层土中砷的检测结果,因此补充S9-1-0.2m土壤砷指标;初步调查阶段土壤样品S38-4.5铝超出筛选值,但检测方法为《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该方法不适用于土壤中铝的检测,风评补充调查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USEPA 6020B-2014)对原点位(S38)4.5m处样品进行复测,以便确定土壤中铝是否超筛选值。由于W28、W36地下水石油烃超标,W28、W36分别为6.0m和8.0m监测井,为探明深层地下水石油烃污染情况,布设W28(S)、W36(S)深层地下水监测井,井深分别为17.0m和16.0m。
根据检测结果,S9-1-0.2m土壤砷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原点位4.5m处样品进行复测,检测方法为《沉积物、污泥和土壤的酸消化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US EPA 3050B:1996 & US EPA6010D:2018》,检测结果为48200mg/kg,S38-4.5未超出筛选值(反算值,77300mg/kg)。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风险评估、修复目标与范围
1、风险评估结果
土壤中,重金属砷检测结果最大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超过第二类用地管控值,对人体健康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汞(无机)无致癌风险,危害商大于1,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
地下水中污染物砷、铝、镍、氟化物(可溶性)无暴露途径,无人体健康风险。地块内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最大值为2.38mg/L,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石油烃(C10-C40)筛选值1.2mg/L,建议对本地块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开展治理工作。本地块W78、W95点位地下水存在异色问题,样品呈红褐色,建议对异色区域开展治理工作。
综上,应对土壤中的砷、汞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建议对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色度进行治理。
2、土壤建议修复目标值、修复范围及工程量
土壤中砷、汞建议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修复目标值,即砷的修复目标值为60mg/kg,汞的修复目标为38mg/kg。
该地块内土壤中超标的污染物砷的风险不可接受,需要进行修复,修复目标值分别为60mg/kg,总修复面积为9101.81m2,其中修复范围A,修复面积405.85m2,修复深度为0-3.8m,修复范围B,修复面积7215.33m2,修复深度为0-1.5m,修复范围C,修复面积1480.63m2,修复深度0-1.0m,砷修复方量合计为13845.855m3。土壤中超标的污染物汞的风险不可接受,需要进行修复,修复目标值分别为38mg/kg,修复面积为1152.96m2,修复深度为0.2-1.5m,修复方量为1498.85m3。黑色区域清理面积共计为4137.65m2(不包含与砷一并修复治理面积),清理深度为0.5m,清理土方量为2068.825m3。
3、地下水治理目标、治理范围及工程量
建议对本地块地下水石油烃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开展治理工作,治理目标选用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即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治理目标为1.2mg/L,治理面积为7366.71m2。
地下水W78、W95点位存在异色情况,建议对地下水异色开展治理,治理面积为1040.45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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