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法规
一、国家级
(1)通知公告
1、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人体皮肤斑贴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2025.07.03)
2、我国儿童化妆品步入发展快车道(2025.07.24)
3、2025年7月1日起5项化妆品检验方法正式生效: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4年第45号)(2024.10.30)
二、省市级
(1)通知公告--浙江省
1、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助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07.03)
2、浙江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5.07.16)
(2)通知公告--山东省
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5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5.07.04)
(3)通知公告--福建省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5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5年第1号)(2025.07.09)
(4)通知公告--湖北省
1、湖北省2025年6月化妆品行政许可公告(2025.07.08)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2025年6月)(2025.07.08)
(5)通知公告--广西省
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5年第18期)(2025.07.17)
2、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5年第17期)(2025.07.04)
(6)通知公告--四川省
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成都普什制药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2025.07.14)
2、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2025.07.21)
3、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汇总表(2025年1月-6月)(2025.07.07)
(7)通知公告--江西省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25.07.17)
(8)通知公告--山西省
1、太原市局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样检查工作(2025.07.24)
2、太原市杏花岭区局开展化妆品安全检查(2025.07.18)
(9)通知公告--甘肃省
1、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5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5年第42号(2025.07.17)
2、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化妆品抽样检验质量公告(第1期)2025年第41号(2025.07.11)
(10)通知公告--贵州省
省药品监管局2025年化妆品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第二期)(2025.07.01)
国际政策法规
一、欧盟
政策法规
1、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关于羟基磷灰石(纳米)的科学意见-提交材料IV(2025.07.01)
意见结论
a)SCCS是否认为按照申请报告中规格,在合理可预见接触条件下,羟基磷灰石(纳米级)在牙膏中最高浓度29.5%、漱口水最高浓度10%时是安全的?
b)SCCS是否认为羟基磷灰石(纳米级)在上述浓度下安全,并考虑合理可预见接触条件?
2、欧盟官方公报2025年7月10日消息,6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决定(EU)2025/1175,发布关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22/677中化妆品产品标签所用通用成分名称词汇表的适用规则,并废止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22/677(2025.07.10)。
本决定附件列出了法规(EC)第1223/2009条第33条提到的常见成分名称词汇表。
(EU)2022/677号决定被废除。
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经济经营者可使用本决定附件所列通用成分名称以满足法规(EC)No 1223/2009的标签要求。
本决定自《欧洲联盟官方公报》公布之第二十天起生效;自2026年7月30日起适用。
二、东盟
政策法规
2025年5月8-9日,第41届东盟化妆品委员会(ACC)会议线上举行,会议通过对《东盟化妆品指令(ACD)》附录的修改,并于2025年7月2日发布新版(2025.07.02)。
1)限用物质清单:更新第98号成分水杨酸使用限制,指甲油纳入允许使用的(b)类产品,最高允许浓度2.0%,其余要求不变。
2)准用防晒剂清单:更新第3号成分胡莫柳酯使用限制,最高用量由10%降至7.34%,并新增“除喷雾类外的所有面部护理产品”准用条件。
抽检通告
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1期)(2025.07.18)
2、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第169期)(2025.07.04)
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第183期)(2025.07.14)
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第184期)(2025.07.14)
5、江西省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一批)(2025.07.22)
6、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化妆品抽样检验质量公告(第1期)2025年第41号(2025.07.14)
召回通报
一、欧盟
(1)物质名称:2-(4-叔丁基苄基)丙醛(BMHCA)
通报时间:2025.07
通报国:捷克、意大利、匈牙利、英国北爱尔兰
原产国:波兰、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德国、中国、荷兰、阿联酋、土耳其
通报编码:SR/02800/25等多条
产品类别:香水、麝香、淡香水、发胶、除臭剂、沐浴油、沐浴露、剃须后护理、头发沐浴露、香氛身体喷雾、指甲油去除剂、护发素、化妆品套装、身体磨砂膏、护手霜、肥皂、身体慕斯、面霜
风险类别:化学
通报原因:含禁用成分BMHCA,可能对生殖系统、未出生胎儿造成伤害并导致皮肤过敏。
措施:销毁、禁售、召回、从消费者处召回、市场撤回。
(2)物质名称:甲醛
通报时间:2025.07
通报国:奥地利
原产国:以色列
通报编码:SR/02798/25
产品类别:护发产品
风险类别:化学
通报原因:含甲醛2.48%,刺激皮肤、可致过敏并可能致癌。
措施:停止销售。
(3)物质名称:标签
通报时间:2025.07
通报国:爱沙尼亚
原产国:法国
通报编码:SR/02795/25
产品类别:沐浴泡沫
风险类别:化学
通报原因:外观易被误认为食物,误食可能导致吸入性肺炎及呕吐。
措施:市场召回。
(4)物质名称:防晒系数
通报时间:2025.07
通报国:奥地利
原产国:中国
通报编码:SR/02757/25
产品类别:防晒霜
风险类别:烧伤
通报原因:实测SPF仅2.2,导致晒伤及长期紫外线伤害。
措施:市场召回。
(5)物质名称:氯前列醇异丙酯
通报时间:2025.07
通报国:德国
原产国:奥地利
通报编码:SR/02697/25
产品类别:眉毛和睫毛精华液
风险类别:化学
通报原因:含前列腺素类似物氯前列醇异丙酯,需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禁用,可能影响胎儿。
措施:在线平台下架。
国内资讯
1、中欧化妆品监管法规制度交流活动在京举办(2025.07.16)
2、注册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稳步增长(2025.07.11)
3、百色市巧借民俗唱响化妆品安全“好声音”(2025.07.17)
4、徐景和在云南调研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2025.07.22)
5、化妆品警戒快讯2025年第6期(总第122期)(2025.07.01)
6、张文春副局长赴漳州、厦门调研化妆品产业情况并征集“十五五”规划意见建议(2025.07.14)
7、武汉市加强化妆品博览会监管工作(2025.07.09)
8、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查(2025.07.09)
9、武汉市场监管局召开第二季度药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议(2025.07.18)
10、省药监局举办化妆品检查员培训提升监管效能(2025.07.14)
11、第二分局召开2025年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培训会(2025.07.01)
12、注意!维A酸乳膏白天不要擦脸上(2025.07.07)
13、江西省药监局参加长三角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会议交流(2025.07.14)
14、审评服务之窗|云妆“小贴士”十五——化妆品备案资料审查问题示例解析(产品标签二)(2025.07.21)
15、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库增补专家候选人名单(2025.07.18)
16、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