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成纤维厂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
报告编制单位: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合成纤维厂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联系电话:13702020534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
公示内容:
地块名称:合成纤维厂B地块
调查面积44852.4m2
四至范围:东至高峰公园,南至龙门东道,西至果园东道,北至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防护绿地。
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5年7月8日-7月12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共布设27个土壤采样点,总体密度达到40m×40m。共采集土壤样品108个(不含平行样)。送检指标为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选测指标为石油烃(C10-C40)、pH值、锌、氰化物、14种有机农药及多氯联苯。(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的45项基本项)。
地下水进场采样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7月17日,根据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及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确定地下水监测点位置,共设置1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主要关注潜水层地下水,共采集10个地下样品(不含平行样)。送检指标为pH值、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氰化物、锌、14种有机农药及多氯联苯。
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调查地块共采集送检108个土壤样品,通过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样品检出的各项数据与相应筛选标准进行对比发现,本地块内土壤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指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12/1311-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内地下水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V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指标均未检出,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合成纤维厂B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符合规划为居住及防护绿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