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陕西 项目负责人 王杰 完成日期 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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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1台X射线装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丰远街1号院1号楼
联 系 人
聂彩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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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组组成人员名单:高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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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人员信息
时间
工作内容
技术人员
建设单位陪同人
2024年1月22日
现场调查
高康营
聂彩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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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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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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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竣工涉密单位,禁止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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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划分,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 181-2006,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C类(一般)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场址的天然辐射本底为0.075~0.098μSv/h,属于正常天然辐射本底水平范围之内。
(2)项目建成运行后,经估算放射工作人员接受的有效剂量最大为0.14mSv/a(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本报告附件7),可以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和建设单位制定的管理目标值。
(3)建设单位现有辐射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符合要求。
(4)建设单位按评价单位建议和要求实施,项目建成运行后在正常情况下,放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所接受的辐射剂量低于管理目标值。
建议
(1)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辐射防护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自主检测,做好相关检测记录;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对X射线装置至少进行一次辐射防护检测。
(2)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对建设项目新招聘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
(3)建议企业不断完善和细化辐射防护管理制度等资料。同时应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升放射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防护培训,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辐射安全防护素质。
(4)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和演练,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协调能力,同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和加强应急处理。
(5)建设项目11台辐射装置均未取得豁免,故建设项目在运行后,应在当地辐射管理部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运行。
(6)在建设项目竣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企业应自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