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涉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座可靠泊8~26.6万立方LNG船舶码头和一座2000吨级工作船码头、海底输气管道7.47km、港池与航道疏浚349.2万方以及海水取排工程。
2021年6月18日,码头工程开工;2022年8月22日,海水泵房开始安装施工;2022年9月16日,温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外输管道工程海底管道正式开始敷设,并于11月12日完成敷设。2023年4月13日,温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项目配套码头工程顺利通过交工验收。2023年9月14日。外输管道工程全线通气试运行。
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审查,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工况良好,各项环保措施和设施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环保要求基本落实,并运行稳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下称我司)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我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环评文件及核准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了各类环保设施、措施运行效果,分析了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以便采取更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次竣工海洋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码头工程、小门岛接收站(海水取排工程)、管道工程(海域段)、港池与航道疏浚工程。2024年4月16日,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竣工海洋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竣工海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作为本项目竣工海洋环境保护验收基础材料之一。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本工程建设内容不存在重大变更,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批复文件齐全,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基本得到落实,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过验收调查,福清海坛海峡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基本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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