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信家屯村西南侧分三期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一期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一台1000吨/日焚烧线和一台25MW发电机组;二期为固废处理项目;三期为垃圾焚烧发电远期项目,建设一台500吨/日焚烧线和一台12MW发电机组。
本项目为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信家屯村西南侧,由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规模为两炉一机配置,处理生活垃圾1000t/d,配2台500t/d焚烧炉和1台25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
2019年7月,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0月16日以葫环审[2019]33号文予以了批复。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211400MA1058LQ4N001V)。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竣工,开始调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23年5月,受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服务工作。2023年5月25日,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查阅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作为现场监测的依据。并于2023年6月19~20日、7月13~18日、8月15~17日、9月11~19日、9月23日、10月19~20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收集核实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华信验收报告(绿色动力生活垃圾)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