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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西青工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78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对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避免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加强企业与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本公司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有效地防止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并能在发生事故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处置,把损失和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1.2 修订背景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市环保局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应[2015]40号)中的规定,同时根据国家、天津市相关的法律要求,20207月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编制《飞思卡尔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831日取得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6-2020-113-L202011月,公司建设了“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20219月,公司建设了“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测试中心及封装生产线扩充产能项目”,并于20215月公司名称由“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变更为“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且按照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故公司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成本预案编制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1月 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 1月 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6月 27日修订,自 2018年1月 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年 9月 1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 11月1日 

1.3.2 相关法规、条例

1)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17号,2011年 5月1 

(2)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32号,2015年 3月 1 

3)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2014年4月)

(4)《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 (环办应急[2019]17号,2019年 3 

5)《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 9日 

(6)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

(7)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

(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11)《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 

(12) 《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 5月 23日 

(13) 《天津市西青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 7月 

1.3.3 技术导则

(1)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

(2)《飞思卡尔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8.31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20116-2020-113-L)。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原飞思卡尔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路15号厂区内所有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该厂区突发环境事件类别主要为火灾、爆炸安全事故次生、衍生的环境污染,泄漏事故,环保治理设施异常事故,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失灵或非正常操作,非正常工况,违法排污,停电、断水、停气等,通讯或运输系统故障事故,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随着企业建设发展,可能会有新的突发环境事故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不断更新。

1.5 工作原则

企业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应结合厂区实际情况,本着“救人第一、环境优先”的原则,快速进行响应,科学的进行应对,且应急工作与岗位职责相结合。具体如下:

1)预防为主,时刻应急

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采取加强现场巡检、设备定期维护、报警系统检查等措施,充分预防各类环境事件的发生。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时刻做好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工作,先期处置,防止危害扩大。

2)救人第一,环境优先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之后,要在保证“救人第一”的情况下,应该尽最大限度减小环境的损失、危害,环境预案与安全预案互相衔接,也不能只顾安全救援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放任环境污染。

3)快速响应,科学应对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

4)岗位明确,职责结合

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1.6 应急预案体系

企业根据自身风险因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切实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应急响应措施。本预案为突发性环境事件综合性应急预案,兼顾各类不同类型的环境事件的具体处理流程及现场处置措施。保障企业内部能迅速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影响。

本预案是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与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之间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完善。如发生安全与环境危害共生事故时(如火灾、爆炸),在保证人员安全第一的情况下,应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避免消防废水通过雨水管网进入外环境水体。如发生典型环境事件(如风险物质泄漏) 因处置不当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等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当企业发生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通报西青区生态环境局,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及应急指挥中心救援队伍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企业内部各应急组织机构无条件听从调配,按照要求和能力配置应急救援人员、队伍、装备、物资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应急预案2.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编制说明3.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风险评估4.恩智浦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西青工厂-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