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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734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黄山路6

N:39°12′26.72″E:117°45′30.98″

劳动定员及生产班次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工程员工总人数为540人,本项目新增员工15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三班两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12h,年工作时数7200h

设计生产能力

本次改造完成后,利用购置新设备生产水分散抗氧剂产品,产能10690/年,利用原有装置新增为期5年的光稳定剂/抗氧剂的中试工艺研发,因中试工艺与抗氧剂697、光稳定剂UV1130共用原有装置,故中试期间停止光稳定剂UV1130的生产,中试时间每年5个月,期间无中试试验时,继续生产抗氧剂697和光稳定剂UV1130

实际生产能力

与设计产能一致

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202110

开工建设时间

20221

调试运

行日期

20222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20223~4

环评报告

审批部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津开环评书[2022]1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置施工单位

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万元)

450

环保投资总概算

(万元)

18

比例

4%

实际总概算

(万元)

971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477

比例

49.1%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园黄山路6号,占地近10万平方米,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有机高分子材料功能助剂抗氧剂和紫外线吸收剂及高分子材料抗老化整体解决方案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纤维、材料、粘合剂等有机高分子材料行业。厂区内原有6座生产车间,内设抗氧剂生产线9条、紫外线吸收剂生产线3条、防水材料生产线1条,复配造粒生产线2条;主要产品产能为抗氧剂14900/年,紫外线吸收剂5800/年,防水材料1000/年,复配造粒产品5000/年。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一方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并同时增加企业在水分散抗氧剂方面的技术储备,另一方面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实验室成果转化需求紧迫,且行业需求不断变化,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将一车间原有111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改造内容分为两部分:(1)在一车间内购置新设备,利用厂内部分抗氧剂产品(抗氧剂245和抗氧剂1520)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量的乳化剂、消泡剂、降粘剂等辅料通过搅拌、混合进行产品结构的升级改造,从而得到含水率为52.9%~53.4%的水分散抗氧剂,产能合计10690/年;(2)利用原有装置新增光稳定剂/抗氧剂的中试工艺研发,中试期限为5年,因中试工艺与抗氧剂697、光稳定剂UV1130共用原有装置,故中试期间停止光稳定剂UV1130的生产,中试时间每年5个月,期间无中试试验时,继续生产抗氧剂697和光稳定剂UV113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10委托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16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津开环评书[2022]1)。本项目实际总投资9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7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9.1%。本项目20221月开工建设,20222月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环保验收。因此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环保负责人与本次验收的监测协作单位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222月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确认本项目已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建设阶段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华测公司20223~4依据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现结合项目环评资料、实际建设情况及检测数据,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整体验收。

 

2 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日施行

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0日施行;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515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20201213

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15号令,202111日起施行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10

津开环评书[2022]1,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216日;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种批复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环评验收报告2022.12(利安隆一车间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