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日新(天津)塑胶有限公司的委托,遵照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日新(天津)塑胶有限公司八厂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工作。
日新(天津)塑胶有限公司八厂地块位于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世纪大道21号,2015年租用天津赛达伟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标准厂房,本次调查的八厂地块厂房占地面积35929m2,八厂西北侧为天津美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和盖博塑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西南至日新公司区内道路,东南至赛达三大道,东北隔赛达六支路为赛达世纪公寓。未来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经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初步完成了污染物识别。综合场地内及场地外的潜在污染源,考虑其迁移途径,可能存在有影响环境本底调查的潜在污染物为:锡、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丙酮等)、石油烃,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场地环境调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共布设土壤采样点8个,地下水采样点4个,初步调查共送检土壤样品32个,地下水样品4个,土壤平行样4个,地下水平行样1个。所有样品均送往实验室进行了检测。
(1)土壤现状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中pH值最小值为8.22,最大值为9.85,土壤呈碱性。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均未检出,检出的指标中汞、铜、铅、砷、镉、镍6种重金属指标及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锡低于《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表 1 中工业用地筛选值;丙酮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现状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的pH值范围在7.5~7.8之间,地下水样品中汞、六价铬、铜、丙酮、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均未检出。
检出的项目中铅、砷、镉、镍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未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锡无参考标准。
经筛选、对比后,调查场地内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检出的关注污染物浓度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锡未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表 1 中工业用地筛选值;丙酮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的各关注污染物浓度值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未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调查结果,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日新(天津)塑胶有限公司八厂退役地块调查报告 -6.6